2009年03月25日蘋果日報
【呂志明╱台北報導】
男子林偉聖因覬覦女鄰居美色,竟在夜間摸黑帶著有鋸齒的菜刀,爬窗潛入對方套房,並持刀在穿著性感睡衣的女鄰居肚子上來回輕劃,驚醒女子後再強姦,還恐嚇不得搬家、報警。之後又再度潛入,偷走女鄰居的三件性感內衣等物,被板橋地檢署依加重強制性交等罪起訴,並求刑十年。
闖屋劫色 從雲林北上工作的林偉聖(二十五歲),住在中和市的出租套房內,沒多久就搬到附近另屋居住,並察覺舊租住處住進一名女子。由於女子平時都是一人居住,因此被林偉聖盯上。
見穿睡衣起色心 去年十一月四日凌晨一時許,林偉聖戴著黑色頭套、手持剛買來的鋸齒菜刀,從沒有上鎖的窗戶潛入女鄰居房內,見對方穿著性感睡衣的睡姿,竟色心大起,拿起菜刀以鋒刃處在女子肚子上來回輕劃挑逗,在睡夢中的女鄰居被驚醒,見到戴著頭套、手拿菜刀的蒙面男子,嚇得不知所措。 此時,林偉聖卻不疾不徐的把頭套褪下,再拿起菜刀抵住對方,強姦得逞。事後他還恐嚇女鄰居:「不可以告訴任何人,也不可以報警或搬家,否則將殺掉妳。」女子怕林男真的會殺害她,不敢報警也不敢吐露半句,但先暫時搬到友人家居住。
退租留鑰匙犯案 同年十一月底,林偉聖拿著之前住在該套房時留下的備用鑰匙,開門進入女鄰居的房間,偷走一件女鄰居的紅色睡衣、兩件黑色睡衣,另外還偷了一條玉墜手鍊、電子辭典等物品。事後女子返回租屋處拿東西,發現家中東西不見向房東反映,房東告知樓上的林男曾住過這間套房,女子才將日前遭強姦的事告訴房東,並報警處理。 林男被逮捕後,坦承因為一時情不自禁才會持刀爬窗強姦女鄰居,因此被檢方聲押獲准至今。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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