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1113)

【蘋果日報  張沛森、黎百代桃園報導】

一對結婚三十三年的林姓夫妻,因丈夫常酗酒、還懷疑妻子外遇,在沒有真憑實據下動不動就以「去外面給男人幹回來了」等語辱罵妻子;今年五月間,丈夫打傷妻子把她趕出家門,再以「狗男女」等簡訊辱罵妻子,妻子不堪虐待,向桃園地院訴請離婚獲准。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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