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曹敏吉/高雄報導】
高雄縣已婚的林姓商人,嗜酒成性,連他的同居女友都看不慣,曾割傷他的生殖器。他的太太百依百順,還為此到醫院照顧他;但最後還是為了錢的事,提出離婚告訴獲准。
林婦起訴指出,他們夫妻結婚卅多年,子女均已成年。卅多年來,丈夫斷斷續續在外與不同女人交往並同居。丈夫不只對婚姻不忠誠,且懶惰不努力,所賺得的錢都不供給家庭,未盡扶養子女的義務,家中生計都是她在負擔。
林婦表示,丈夫嗜酒成性,十餘年前,酒後曾遭同居女友割傷生殖器,緊急送醫縫合,住院期間女友不理他,還是由她來照顧陪伴,沒想到丈夫不但不領情,還對她破口大罵。
林婦說,「在外面亂交女朋友的是他,他卻老懷疑我有男朋友」,且曾在菜市場咆哮,說她「討客兄」。
去年10月,丈夫一次領得一百多萬元的勞保老年給付,一塊錢都沒有分給太太,拿到外面去花天酒地,離家數月未歸,林婦再也忍耐不下去,決定離婚。
高雄法院審理期間,林婦的丈夫始終沒有出庭,法官傳喚子女作證結果,認為林婦的說法實在,因而判決兩造離婚。
【2009/02/16 聯合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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