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081211 00:25 聯合新聞網

 

台北縣的李姓男子八年前與妻子、岳母一起喝酒後趁妻子回房睡覺時在客廳強暴岳母李太太知道母親被丈夫性侵竟然要求母親為了的婚姻吞下這件事。被害人忍了七年直到去年才報警板橋地院昨天將李姓男子判刑八年。


法院審理時李姓男子的岳母多次聲淚俱下痛罵女婿是禽獸。為了女兒的婚姻逢年過節家庭聚會時都強顏歡笑女兒也配合演出甚至多次找到家裡聊天每當看到性侵的女婿一副若無其事的樣子就相當憤怒卻不敢聲張。


被害人更令心痛的是女兒案發隔天就聽孫子提到這件事卻悶不吭聲直到幾天後打電話給女兒暗示女婿對不禮貌竟回答我想保有這段婚姻希望把這件事情吞下去為了女兒婚姻只好回答可以但不要讓我再回想這件事


由於母女倆長期為此事爭直到去年女兒與女婿分居被害人才向兒子透露此事並在兒子鼓勵下向警方報案。李姓男子到案後反咬是岳母勾引我的相關細節都推喝醉了。


法官認為若兩人是合意性交不可能明目張膽在客廳被害人也不會喊叫醒孫子因此認定是性侵。法官並痛批李姓男子縱有性慾急欲宣洩也應循正常管道

 

新聞原文來自新浪網(引用聯合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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