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兩天在一個華人朋友家吃飯時,赫然發現電視上東森美洲台的綜藝節目畫面裡的跑馬燈,居然每幾分鐘,就跑過下面的文字:「『南加州華人基督徒支持婚姻修憲聯盟』呼籲,堅決支持一男一女制度修入憲法,選民對第八號提案請投YES。」

加州的第八號提案(No. 8),就是即將在下星期二配合總統大選舉辦的公投,提案內容是「修憲規定婚姻是一男一女」,投Yes也就是「要推翻加州的同性合法婚姻」。加州天主教會的馬洪尼主教率先支持這項提案,而後基督教會隨後跟進。

在這世界上死硬派反對同志權益的,就是基督/天主教會。

對於同性戀不了解的人,很多是基於傳統觀念,或出自於對不熟悉事務的疑慮,但這些人都可以經過理性思考與感性討論,慢慢解除疑慮、放下心防,從不排斥,到可以接納,甚至轉為支持。可是如果參雜了宗教的因素,那就非常、非常、非常、非常難以改變了,甚至反過來,對於同志們還會從不了解,變成厭惡,到達仇視、敵對、恨之入骨的地步。

許許多多血淋淋的實例,在我寫過的文章如:「No Country for Gay Men」「請原諒我無法好好愛你」「快樂的2007同志遊行之後」「結廬在人境,隨人顧性命」「親欲養而子不待」「內有惡犬」「別讓愛死去」「God Hates Fags!」「無言」等等文章裡頭,都可以看到並且聽到殘酷的鐵証。許許多多的人因此家破人亡、抑鬱終身。

對於這種迷信基督/天主教而吃了趁秤鉈鐵了心的人,你跟他好好的說是不會有效的,因為不管你好說歹說,同性戀者本身的存在,就已經是對他還有他的宗教最嚴重的冒犯,他根本不會聽你的。

所以我才說過,與其徒勞無功的要改變基督教會,不如有效率的去削弱它的勢力;任何相信正義公理的人,都不要去信那個教,並鼓勵身邊的人都不要加入他們以壯大其霸權勢力。同樣是一隻惡犬,若是大狼狗就很有殺傷力,把人撲倒之後還可以把人咬的四分五裂、死無全屍。但是如果是一隻吉娃娃,那即使再怎麼凶惡,一腳就可以踢開,甚至被咬到傷口也不會太嚴重。(還是要小心被傳染狂犬病就是了)

下面節錄一段美國「世界日報」10月30日的報導:「選舉進入倒數計時,對8號主張取消同性婚姻合法化的競選及辯論也越來越激烈。傳統家庭促進會總幹事譚克成表示,孩子需要一父一母的撫養長大,才能對男女婚姻觀念有正確認知,不會混淆自己的性別,日後和異性相處沒問題。譚克成表示,人類歷史、文化的主流是一男一女的婚姻,才合乎天性;若是沒有父親或母親的家庭,會使子女個性混淆,因為子女在成長中沒有父母的身教,沒法平衡發展。華人基督教會牧師朱珍妮表示,父母親的兩個角色是不能取代的,如母愛的溫柔細緻,對孩子、對家庭的照顧;父親的角色則給孩子一個異性認知;父母兩方面的整體呈現,才能使孩子有正常的發展。 」

所以父母一方早逝的單親家庭、祖父母養的、離婚的家庭、母親個性不夠溫柔細緻的小孩、領養的小孩,通通都長成不正常的人囉?

而基督教會老愛說「傳統婚姻價值」,但說實在,真正的「傳統」婚姻,應該是一隻茶壺配很多隻茶杯,是家裡一個老爺配上大房、二房、三房等等,這在世界各地、古今中外、各種文化當中,都有歷史鐵証;誰說傳統婚姻就是一男一女的結合呢?一男一女才是反傳統的吧!!

讓我們想想看,依照基督/天主教會的說法(而非真理),還有哪些是所謂「反傳統婚姻價值」的呢?
1. 離婚
2. 外遇
3. 老婆出外工作
4. 女人在家中有發言權
5. 男人”沒有”三妻四妾
6. 沒生小孩
7. 只生一男一女
8. 婚前性行為

基督/天主教會,是否這些所謂「反傳統婚姻價值」的事情,也應該一起立法、修憲來禁止呢?不要跟我說「教會不鼓勵上面這些事」,我當然知道教會不鼓勵上述那些事情,可是教會有沒有「立法、修憲」來禁絕上述這些事情呢?

如果反傳統婚姻價值就會腐蝕婚姻定義與基礎,就像基督/天主教會所說,只要有同性戀者結婚,「婚姻」這件事就會分崩離析,那這世界上只要有一個人離婚,一個人外遇,一個老婆出外工作,一個男人沒有娶個三妻四妾,那全世界所有的婚姻都要分崩離析了,這是比同性戀者能結婚,更加嚴重萬倍,並且在發生人數上是超過萬倍的事情,基督/天主教會應該把所有努力放在「立法、修憲禁絕任何人離婚」這件事情上才對呀!

 
說的好!我們有投票害異性戀、基督徒不能結婚嗎?沒有呀,那你們幹嘛這樣對待我們?


各位,同志的平權是一項很緊迫的事情;尤其在基督/天主教會勢力在美洲獨霸,並正在滲透亞洲的同時。多少年來,有多少同志們含辛茹苦、蒙受歧視、遭到暴力相向一輩子,才爭取來大家現在的一點點生存空間,誰都不應該再走回頭路;要成長不要退縮,要進取不要退步。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vincentd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2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