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樹欲靜而風不止,子欲養而親不待」,這是中國諺語當中,拿來形容天倫隔絕、骨肉離散的話;但這兩個禮拜,我對這句話,特別、特別有感覺。

 

 

 

 

 

 

  

幾年前,在密西西比州(位處所謂聖經帶南緣),一名母親在法院的禁令下,她年僅八歲的小孩被強迫帶走,就此骨肉分離。

為什麼法院要做這樣慘絕人寰的事情?

一大部分的原因是那位媽媽,是女同志。

根據美國的法律,父母可能有許多不適任的狀況,經濟、健康狀況等等,但我們怎麼會知道這位媽媽是因為她是 Lesbian,所以被國家強制天倫隔絕呢?

因為做出判決的其中兩位法官Leslie Southwick(天主教徒) 跟 Payne,非但做出這樣慘絕人寰的判決還不夠,更超級雞婆,黑紙白字另外寫一張『額外司法意見書』(我不懂司法用語,請學法律的朋友指點一下正確的翻譯):
「在如今的情況之下,這母親可將其進行同性戀關係的決定視為其自由行為的實踐。然而,她的選擇帶來巨大的後果,正如之前所描述過,關於本州政策的討論,她的小孩監護權,將會嚴重的受到衝擊。」(As with the present situation, the mother may view her decision to participate in a homosexual relationship as an exertion of her perceived right to do so. However, her choice is of significant consequence, as described before in the discussion of our State's policies, in that her rights to custody of her child may be significantly impacted)

「這母親必須接受這事實,就是因為她選擇這樣的性傾向,所以才會有失去她親生小孩的可能結果。」(the mother must accept the fact that losing her biological child was a possible consequence of her sexual "choice.)

天呀!或許耶穌復活,但是司法已死!!!



如果耶穌活了,司法就要死,那我寧願耶穌乖乖的死在那裏,公道才能行在人間。

人家都被基督教天主教害到骨肉離散了,我就算實際上幫不了人家,能叫我不寫嗎?

自己為人父母的請設身處地想想看,你自己的小孩,離開他一個小時,都可能思念的不得了,如果今天是你,只因為 who you are(a gay/lesbian,an Asian,etc),卻被「法官判決要天倫隔絕」,你會怎麼樣?你心裡會不會揪在一塊?你會不會心絞出血來?你會不會悲痛到無以附加?

但是奉上帝之名,美國的法官這樣做了。阿們?該全體高呼哈利露亞嗎?

而且這還不是特殊個案,有仔細讀我文章的朋友應該記得,
在維吉尼亞州有個父親被法院下令,不是他的男友搬出去,就是小孩被帶走。這樣的事情,在美國各地,依主之名,重複上演著。世界上有多少小孩渴望父母的愛,但現在卻有很多父母,滿腔的慈愛,卻被上帝之手給阻絕了。「親欲養而子不待」,這是多麼悲哀!

寫這份司法意見書的兩個法官之一 Leslie Southwick,現在居然被布希總統提名,將提拔他,擔任聯邦高等法院的法官!!

雖然布希這個基督徒,做出這樣的提名,並不叫人吃驚
[註1](當年投票給布希的人,想想到現在為止,你已經間接害了多少人),但為了不要讓這位 Leslie Southwick 法官從地方法院,跑到層級更高、管轄更多的聯邦高等法院,,掌握更大的權力,繼續「拆散幸福家庭,散佈上帝福音」,請大家一定要多多幫忙!!

對某一些基督徒來說,失去親生的女兒,你活該,誰叫你要「敵基督」。失女之痛、家破人散,當然沒有「上帝的愛」來的重要呀!!

你說對不對?真的對嗎?

為了成就上帝的愛,為了成就我的信仰,別人的小孩死不完,你們都家破人散沒關係,只要我相信上帝是愛我的就好了,我的信仰最重要。真是這樣嗎?

大家千萬不要以為布希已經快要下台,就不把這任命案當一回事。布希明明就已經是跛鴨總統,國會已經民主黨過半,應該要可以牽制他,但布希卻還是能夠為所欲為,為什麼?為什麼?上上周大家都在罵的就是,民主黨過半的國會,卻通過了布希想要的「監聽法案」,為什麼?因為民主黨也怕被扣上「不愛國」的大帽子。所以即使是像 Leslie 這樣的爛人,也是有可能會在國會聽證之後,當上大法官,為什麼?因為民主黨也害怕被扣上「敵基督」的大帽子。

所以布希還是可以為所欲為,盡情的通過所有他要通過的法案,彈劾他也不會成功,就是因為有教會撐腰,那是他最堅強的後盾。

悲哀呀!!

換了政黨,沒換宗教,還是定出一樣的法案,一樣的下場,那幹嘛換黨??繼續共和黨執政就好啦,反正都還是聖經治國,又沒差。

另外對於某些說「很多基督徒都是好人呀」的朋友,我相信相貌堂堂的 Leslie Southwick 鐵定是個好人(請看上圖,他長的多麼端正,笑容又多麼充滿上帝的喜樂呀),他一定是個好爸爸,一定是個好丈夫,一定是個好鄰居,並且鐵定是個好教徒。

我相信他絕絕對對,是個徹頭徹尾的好人。

但是這樣的好人,為什麼會黑紙白字寫出「同性戀骨肉分離是活該」這樣的話呢?

因為 Leslie Southwick 是虔誠的天主教徒。

他做出這判決之後的那個周日上教堂時,應該有向他的上帝報告他的「功績」吧?他應該是心情愉快的,向上帝說:「主呀,我又再一次以實際的作為,讚揚了你的榮光,建立一個你能再臨的神的國度。邪惡的必被摧毀,我是你最堅強的左右手。」

今天在那邊搖頭嘆氣說:「我信的不是這種基督教」都是沒有用的;
人家都已經骨肉拆散了,你只會嘆氣搖頭跟祈禱嗎?如果你身為基督徒,請站起來去告訴你的教會不要再這樣了,好嗎?你的沉默,就是給教會為所欲為的通行証。但最快的方法就是,不要再火上加油,不要再為基督教會增長人數了!你越加入,它越壯大,就越敢,也越有能力,越有籌碼,去做出更多慘絕人寰的事情!!


聯邦高等法院法官的任命,必須要經過參議院聽證通過才行;國會目前正在休會,九月開始國會議員們就要開始新的會期,將會審查這項任命案。只剩下一個禮拜時間會期就開始,請大家幫忙,跟之前
去向你的國會議員反應「反仇恨法」必須通過一樣,請大家也趕快去向國會議員強調這項任命案的不可行。基督教會早已經發動教徒一人一信,賓州的共和黨參議員 Arlen Specter 甚至放話,如果任命案不過,他就要聯合其他保守派(也就是基督派)的議員,一起來癱瘓國會。而他目前已經得到許多保守團體與基督教會的支持了!!

所以千萬不可以讓國會議員們誤認為社會上只有基督教的聲音,請讓他們也聽聽不同的聲音!請讓他們也聽聽正義的聲音!

不用自己寫,已經有幫你寫好的格式了,只要填入你的姓名與地址,按下送出,HRC 的網站就會自動幫你把信寄到你那一州的參議員那裡,超級方便的,全程不用一分鐘。

請到這邊寄。

 

且讓我借一下板上一位質感新聞台板主 @ 做例子比方一下。(@ 對不起喔,因為只有你們家有小孩,是最好的榜樣。)

@ 今天跟他相愛的匈牙利先生一起住在加拿大,匈牙利先生有兩個小孩,過著幸福美滿的日子。假設如果今天他們是住在教堂比 7-11 還多的美國,事情會怎樣呢?

第一,他們永不能結婚,因為同性婚姻是「被憲法禁止的」。
第二,@ 必須要搬出去自己住,因為同性戀者不能跟小孩住在一起(維吉尼亞州的案例)
第三,匈牙利先生的小孩會被政府帶走,因為同性戀者不可以帶小孩。(密西西比州案例)
第四,@ 不可能在公司出櫃,因為美國有31州是可以「合法辭退同性戀者」。所以匈牙利先生跟小孩也不能享到公司給予的保險等福利。
第五,兩人之間立遺囑也沒用,因為兩個同性之間訂立的法律契約,若是類似於婚姻伴侶的,有可能會因為違憲而自動失效。(這時就好羨慕可以結婚的那些國度)

一切的安穩、美好,全部都會碎成片片。

如果你只是一個恣情逸樂的單身同性戀者,他們或許管不了你,但 是若你找到真命天子/女,成為幸福的一對,要共組家庭,那就不行。因為只要同性戀者沉溺在逸樂,他們就可高舉聖經,指責這是索多瑪的淫蕩行為,必須剷除。同性戀者想展現出安祥溫馨的家庭生活,當然就要藉由法律來禁止,不然就沒有使用到聖經的空間了;使用不到聖經,就無法擴張教會;業績做不好,會被上帝罵的。

而且上述的判決案例,甚至是可以被擴大解釋的。同性戀的父母不能帶小孩,連親生的都不例外,因為會有壞影響;父母的同性情人不可以在家中,因為會有壞影響,那接下來是不是你同性戀的親朋好友,通通都不可以進到你家了?如果你有兄弟姊妹是同性戀,住在你家,法官也可援引此案例,說明對小孩身心有壞影響,要你在你弟/哥/姐/妹/爸/媽還有你小孩中間,做出一個選擇,要放棄誰?這是怎樣,同性戀與狗不準進入嗎?

有一個恐同的總統,有那麼多恐同的國會議員,有哪麼多恐同的基督教會,甚至連最高法院都有恐同的大法官,真的不需要再增加一名恐同的聯邦法官了!!請大家趕快去寄email 給國會議員,拜託你,就算你信的跟那個爛法官是同一個宗教,也請你高抬貴手,寄個 email,謝謝!

請到這邊寄。




下面是我寫信給參議員 Barbara Mikulski (上次給大家看過的,跟玩具獅子合照的胖阿媽)之後,她的回應。制式的回答當中,可以看出來即使這位自由派的參議員,還是持著很保留的態度,那更遑論那些從聖經帶出來的參議員了! 所以請大家一定要行動,不要錯過時機,等到 Leslie Southwick 通過任命,再來長吁短歎,真的是無濟於事的。

Dear Vincent:
Thank you for getting in touch with me to express your opposition to the confirmation of any federal judges or Supreme Court Justices that President Bush may appoint. It's nice to hear from you.

I appreciate knowing of your concerns about the validity and quality of future appointments to the federal bench and the Supreme Court.
In evaluating any judicial nomination, I use three criteria. I believe nominees should be competent, possess the highest integrity, and be dedicated to protecting the core constitutional values and guarantees.

I believe each nominee should be judged on his or her merits. I will take your thoughts into consideration as President Bush makes his nominations.

Thanks again for sharing your concerns. Please do not hesitate to let me know if I can ever be of assistance to you in the future.
Sincerely,
Barbara A. Mikulski
United States Senator

在電影「Paris Je T’aime / 巴黎我愛你」當中,有一段是一個母親必須每天拋下自己親兒,到城市遠遠的另一邊去幫傭,去照顧別人的小孩。一個母親,僅僅跟愛兒分開一天,都是無窮的思念,何況被國家、被上帝強迫天倫隔絕、骨肉分離?

 




延伸閱讀:MJ 的「We Are Dad」



想想看,如果今天除了 Leslie Southwick 之外,還有另一位法官人選,資歷一樣,保守立場一樣,甚至連反同志的立場都一模一樣,但不是基督徒,你想布希會提名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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