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小女孩,名叫伊莎貝拉。天真可愛又活潑的她,卻因為「小三」介入,導致她的家庭分崩離析,犀利人妻怎麼樣卻也無法挽回。然後,有一夜,伊莎貝拉忽然人間蒸發。
伊莎貝拉( Isabella Ruth Miller-Jenkins)有兩個媽媽,生她的媽媽叫做麗莎(Lisa Miller),另一個媽媽叫做珍娜(Janet Jenkins)。麗莎跟珍娜相知相戀,情到深處,便於2000年在佛蒙特州註冊為民事伴侶(civil union),並且積極計畫生育。透過人工受孕,2002年麗莎生下一女,就是伊莎貝拉。
一切如此美好,美麗的女兒在美麗的媽媽們關愛照顧之下,幸福地茁壯。
麗莎
但在2003年,伊莎貝拉才一歲的時候,麗莎信了基督教,開始厭惡同性戀,並且整天跟珍娜大吵。接著麗莎就帶著伊莎貝拉遠走高飛,搬到保守聖經帶的維吉尼亞州。佛蒙特州註銷了兩人的民事結合伴侶關係,不過認定珍娜依舊擁有完整的母親權力,兩人共同監護女兒,享有正當的探視權。
搬到維吉尼亞州之後,麗莎信教信的更虔誠了,不但厭惡同性戀,並且多次批判珍娜過的“同性戀生活”,對伊莎貝拉所受的宗教教育有害,所以無視法官判決珍娜應有探視權,麗莎不讓珍娜見女兒,從此母女天人隔絕 -- 中間隔著基督教。
無法相信自己曾經深愛的女人,現今竟如此絕情,腦中只有耶穌,不再有愛,珍娜痛心疾首,但無法探視女兒,更叫她肝腸寸斷,於是多年來她一直好說歹說,嘗試要重續天倫之情。
2009年,佛蒙特州的法院裁定,麗莎不適任作為一個母親,於是將監護權判給珍娜。誰知一夜之間,麗莎與伊莎貝拉忽然消失,沒有人知道他們去了哪裡。珍娜心急如焚,卻也無計可施,深愛的兩人就此神隱。
直到現在,2011年4月中,FBI 終於偵破這宗懸案。
麗莎與伊莎貝拉真的是神隱。
原來在2009年9月,一名在尼加拉瓜傳教的基督教牧師提姆西(Timothy David Miller),將麗莎兩人先帶到加拿大,然後再飛到墨西哥,最後藏匿在尼加拉瓜。提姆西在當地主持一間叫做「基督教救援教會」(Christian Aid Ministries)。麗莎兩人住的房子,正是屬於一名美國基督教保守商人菲利浦(Philip Zodhiate)。菲利浦與在維吉尼亞州的基督教學校「自由大學」(Liberty University)關係密切,他的女兒薇多莉亞(Victoria Hyden)也在該大學的法學院工作;該法學院培養出許多反同的法界人士,包括律師以及法官,十分恐怖。菲利浦本身開的是一家基督教宣傳公司叫做 Response Unlimited。所以麗莎與伊莎貝爾真的是被神隱了,被基督教的神給隱藏起來了。
感謝各位基督教友熱情的捐款,讓提姆西牧師有錢能夠帶著麗莎等飛來飛去,讓菲利浦能夠有錢到外國買一間房子藏匿恨同性戀的人。你們捐給教會的每一分錢,都為反同性戀的事業,做出了極大的貢獻。
FBI目前已經以跨國綁架罪,逮捕了提姆西牧師以及麗莎,珍娜有望將能與伊莎貝拉重聚,重享天倫之樂。
但,8年來,每天被灌輸基督教教義以及恨同性戀思想的伊莎貝拉,是否還能夠接受媽媽?是否會恨媽媽,罵她「死gay下地獄」?是否會整天只想要“侍奉基督”,而排斥媽媽?是否因此痛恨同性戀,從小就堅決的要成為反同性戀份子?
珍娜
而對於麗莎,珍娜恐怕亦是心碎無了痕。
原本深深相愛的兩個人,也不是因為家族反對那樣的大事,也不是因為牙膏怎麼擠、鞋子怎麼擺的瑣事,更不是因為兩人不愛對方了,而是因為其中一個信了基督教。
這基督教,這耶穌基督,真的是全世界最厲害的小三,無聲無息,無法察覺,悄悄地鑽進人心中,偷偷發酵,像癌細胞一樣,最終破壞良緣,並害的人家妻離女散。
不需上酒家,不需上賓館,不需外人介入,無法抓姦,也無法抵抗,一段感情,一個家庭,就這樣散了。這就是基督的權能。
珍娜、麗莎與伊莎貝拉並不是第一個被基督教拆散的家庭,在之前的文章「親欲養而子不待」當中,也介紹過好幾個被教會活生生推入煉獄的家庭。
如果我是珍娜,在為這8年來的磨難劃上休止符而嘆一口氣之外,可能也要感歎,思索誰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珍娜呢?女兒能夠安然回家,她總算可以稍慰,但消磨的青春,耗費的資源,無數的眼淚,無盡的心痛,誰要賠給她?她難道不是受害者?
麗莎呢?為了信基督教,摧毀原本美好的感情,傷害深愛她的伴侶,破壞女兒的童年,最終落得什麼都沒有,只有一個空泛的宗教信仰。她難道不是受害者?
伊莎貝拉呢?經歷過這麼多的心靈挫傷,這麼多的 trauma,還被灌輸那麼多的仇恨,她的人格是否被扭曲?她的人生是否毀了?她在關愛與祝福當中誕生,卻被基督的仇恨給玷污,成了最無辜的受害者。
只有教會贏了。做了人家的小三,還是那麼多人愛,那麼多人給他錢,那麼多人盲目的為他辯護,最終製造越來越多的受害者。

這個標題也下得太好一點了吧!! 果然是超級小三呢!! 我看女兒..之後也真的很難跟珍娜相處了! 畢竟...都那麼多年過去了!! 很多印象會很難改的!! 我是覺得宗教的本質真的是幫助人的 可是很多人....都真的... 把宗教扭曲, 然後搞得亂七八糟的!! 才會有那麼多恐怖的事件發生!! 有宗教信仰..其實是好事.. 但...真的不要狂熱的太過頭...
宗教害人家破人亡,也不是一天兩天的事了,可悲的是人類總沒學乖,一次一次的任由歷史重演.... 最可憐也最無辜的就是孩子了,唉
珍娜怎麼會是母親呢? 女兒可是沒有一點點她的血緣關係呢 就此論之 他並不跟珍娜有任何實質上的關連阿不是? 充其量也只能算是母親曾經的密友罷了 哀 這樣也可以扯出小三 實在是太無聊了
除了這個案例,教會還曾經在密西西比州,將小孩從“親生母親”手上搶走,親生的有血緣關係喔,那已經不只是小三,根本就是強盜了!不過強盜暴虐,就是教會一慣的作風。 照你的說法,應該禁止所有領養的小孩稱呼其養父母,或孤兒院的院長為”父母“,而如果是前妻或前夫生的小孩,也可以光明正大的丟棄,因為跟你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 更噁心的就是,明明就一點血緣關係都沒有,明明就是猶太人跟華人一點關係都沒有,偏偏要人家叫他“天父”,偏偏要人家叫她“聖母”,這樣也要硬扯當人家父母,真是太無聊了
珍娜為何不能是母親? 她是生理女性,也認同自己是女性 所以當她有小孩時 無論是親生或領養 都是母親 只要有心照顧 都可以為人父母
而且她們兩人也是註冊的伴侶,法院也判決她有小孩監護權喔
真搞不懂 為何教會有錢可以藏匿麗莎 卻不把這些錢拿去救濟需要幫助的人 難道說協助麗莎逃離美國 那些窮困的人也可以因此得到幫助 還是說教會的錢只會用來幫助信教的信徒 異教徒免談 如果是的話 這點我就很推崇慈濟大愛的精神 證嚴法師獲選時代雜誌百大人物真的當之無愧 基督教是全球性的宗教 是不是也該拿出一點大愛的精神 去幫助一些真正需要幫助的人
教會的錢,拿來排除異己就用的很爽快,拿來救濟窮人,就拖拖拉拉。像之前波士頓,華盛頓特區的天主教會,就威脅說如果市議會通過同性婚姻合法,就要“中斷救濟該地區的窮人,孤兒和遊民”。
看得我好難過,這種宗教灌輸的不是愛是恨,竟造成一個完整家庭的分崩離析與仇視....
不只一個,已經有許許多多家庭被教會搞得家破人亡了。有空的話,可以讀讀網誌上“Open Your Heart”這個單元當中的文章,有許多叫人唏噓的案例
http://tw.myblog.yahoo.com/jenniferpeng722jenniferpeng722/article?mid=8819&prev=8850&next=8767&page=1&sc=1#yartcmt http://tw.myblog.yahoo.com/jenniferpeng722jenniferpeng722/article?mid=8850&prev=-1&next=8819 http://blog.udn.com/suwenyen/5139059 我是同志,只是想提一下這個議題現在在台灣炒得很熱。
上面那個是你留的嗎?我在TT上有參與討論,所以知道這個話題。這個基督教的真愛聯盟,前年也在台灣舉辦過“反同志大遊行”。可惜即使在同志圈也有很多鴕鳥,故意避開這是基督徒指使的事實。 就像鄧不利多說的一樣,不要說“那個人”,要說“佛地魔”,因為如果你無法正視他,就無法應付他。
對XD 按太快所以沒留名稱~
衪連小三都不如吧? 請叫衪「三小」!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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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恐怖的是,他們的勢力大到可以綁架這樣一個紀念日!為什麼還要讓他們繼續壯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