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每兩天就有一人因為與情人分手而受到情傷 

 

 

 

20090330日蘋果日報


走出陰霾
彰化縣發生十九歲男子疑因女友拒絕復合,還遭對方控告性侵,一時想不開竟自焚死亡。根據婦女新知基金會的統計,台灣每兩天就有一人因為與情人分手而受到情傷,這些無法承受情感創傷的人,往往採取自殘、自殺、騷擾、報復等激烈的手段來逃避或試圖挽回,所以如何協助他們走出情傷格外重要。


重建自尊與自信
彰化卓醫院精神科醫師卓建慧說,幫忙情傷的親友,最好的方法就是去「傾聽」,因為讓他感覺有人在關心他,才能協助受到情傷者平復情緒。其次,再協助他們去釐清為何會分手?第三則是幫忙他擬定一個走出情傷的行動方案,最後則要督促他逐步落實,才能讓他們盡早走出情傷。


嘉義大學輔導與諮商學系教授王以仁則提醒,感情世界彼此都有拒絕對方的權利,情傷當事人應尋求內、外的支持,外即是社會支持系統,如家人、張老師、生命線等機構,尋求他們的接納與鼓勵,內即自信與自尊的重造,從正面角度去看事情,「下一個男(女)人也許會更好!」要知道自我價值並非靠他人決定,就算被拋棄了也不是世界末日,如此才能更懂得珍惜生命。


記者張景閎

 

新聞原文出自「蘋果日報」

 

台灣每兩天就有一人因為與情人分手而受到情傷

情傷是不分同性異性的,沒有對錯之分,更加沒有基督教所說的,善惡之分

 

對萬物的大愛,對身邊人的摯愛,比對虛幻的神的愛要重要,並且真實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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