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很喜歡這圖上的兩句話:『Honor Your Feelings, Trust Your Heart』


(這篇原本是2006年3月19號寫在新聞台上的,現在才搬過來)

收到 Jack 邀我同住的信的當晚,我正好在看新一季的「Will & Grace」,剛發現自己懷了前夫 Leo 孩子的 Grace,說了這麼一句話:『When I figured out, I felt a million things. But the first thing that I felt, was Happy.』所以她決定要告訴 Leo 這個消息。

這給了我一個啟示。Cold feet 歸 cold feet,除了我的腦袋怎麼想,還有我的心怎麼感受。我一面聽著爵士女歌手 Mary Stalling 的歌曲 “Only Trust Your Heart”,一面思索。她是這樣唱的:

Never trust your dreams
When you’re about to fall in love
For you’re dreams may quickly fall apart

So if you’re smart
Really smart
Only trust your heart

如果我是抱著『Happily ever after』的夢幻心態搬過去,恐怕下場會很慘。但如果這是我們兩個心之所向,而兩個人也夠成熟來面對未來,未嘗不可一試,trust our heart。加上我們兩個,一個沒有脾氣,一個超級理性,相信即使面對摩擦,也可以慢慢解決。而且到目前為止,兩個人對彼此都非常的 supportive,即使有不舒服的地方,也會自己先想過之後,再提出來跟對方溝通,我想算是蠻健康的相處模式。

新家會有兩個房間,也是讓我們在需要時,能夠有獨立的空間。四月開始,等他比較不忙一點,我們就要開始討論空間、家事的分配,還有一些生活習慣。很多事都是要等到住在一起才知道,不過有的可以先提出來放在檯面上,雙方有個底。

基本上,我是覺得 Jack 一方面也不忍我三天兩頭煩住的事,一方面其實五月開始我們就一年了,雖然他信中說原本他想等到今年稍晚,不過我猜就像我說的,『擇日不如撞日』,我要是新約簽下去了,到明年中都動不了,反正五月底都已經年中了,那就不如兩人來試試看同居生活。這樣也好,省的他住了一陣子,都已經安頓好之後,我要搬進去,又要想辦法把兩個人的東西擠在一塊,現在等於算是一起搬進去,東西可以一次整理協調出兩個人的需求。

當天晚上通電話時,Jack只問了一句『你看了我的 E-mail 嗎?』我回答:『看了。我想我們可以 give it a try。』他說:『Good!』

就這樣囉。下週末我們還是要一起去漆房間,然後四月中搬家公司把他東西搬過去之後,再同心協力整理、組裝家具等等。開始要一起建立共同的、更深刻的生活經歷了。


以下回答大家的留言:

中西部:
我的第一反應是『欣喜』。之後才開始出現 Cold Feet 的症狀;基本上,是前一晚我處心積慮要說服 Grace 留下來所講的話,統統 back fire!

Ken:
謝謝。好奇問一下,你跟 Max 沒有想過這個可能性嗎?

飛天:
這正是我們要做的。先把期望與考慮過可能的狀況拿出來討論,等於也算是在測試雙方的紅線在哪裡;搞不好我們根本離對方的紅線都很遠也說不定!

@:
我跟 Grace 的名字並列在 lease 上,所以她搬走,我是可以直接做房東的。而我們已經是 month by month 了,所以搬走是沒有問題的。文章中有說明,因為Grace一個人要用的空間大,所以她是負擔三分之二房租的,我只租中的那間,付的就很少。再找新房客,人家不一定想住那間大的,當然也不一定會大的、小的兩間都租下來,所以麻煩很多。
DC 附近的房價前兩年漲的超誇張,漲到我都想去考房地產經紀人執照,因為真的是暴漲;房租也是。我一個做房地產的朋友,已經到南部開發市場了,因為他說這附近的房價已經到頂點了,沒有再壓榨的餘地。

Ellen:
房事真的是麻煩呀!一直租當然是不太合算,不過也要看你們住的地區房價怎麼樣,加州每年都是高房價排行榜前十名佔好幾名的。祝你們好運,早日找到夢中佳屋囉!

蛇王:
我猜想剛開始前幾個月可能兩個人會甜蜜又恩愛的膩在一起,然後就會變成他在客廳看電視我在房間上網之類的。我想我會把自己的電視帶去,放在其中一間房間,一方面不會搶電視,一方面如果他需要用客廳(或房間),我可以到另一間去看電視,不會互相打擾,反之亦然。

蝴蝶:
謝謝妳的鼓勵。我很喜歡你的東西,言簡而意駭,直接寫出重點,清楚明瞭。反倒是我自己有時思路不清楚又過於繁雜,滿滿一大篇其實都在講一樣的東西,呵呵。

James:
呵呵,這就不勞你為我們操心了。反正人家都已經說,once you go black, you can never go back 了,我看我也沒有 Go to any place 的空間了,哈哈!




註一:
這一集的 Will and Grace 感覺很奇怪。Grace 原本以為可以跟 Leo 復合,沒想到 Leo 居然要結婚了。Will 忽然發現男友 James 心腸很壞,就要 Grace 取消假婚姻。異族同性情侶的戲份終究只有幾集的戲份。所以呢,結局真的是要四個人相依為命嗎?但是 James 做的事情,Jack 跟 Karen 都常常在做,而且做的更過分,為什麼 Will 都不在意呢?如果說是朋友與男朋友不一樣,那就不要給我在結局時,安排 Will 跟 Jack 在一起,因為 Will 明明討厭那種個性的人做男朋友的。

為什麼我一邊罵,還是一邊每集都收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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