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兩個,在巴黎待了一晚上,浪漫歡愉,心情大好 ~~



主題曲Coralié Clement「Samba de Mon Coeur Qui Bat」

上個禮拜心情都悶悶的,做什麼事都提不起勁來。星期四晚上,晚飯吃畢就賴在沙發上,Jack 讀著他的中文學習字卡,我就挨在他身邊磨蹭磨蹭,耍懶。

電視上演著不知什麼電影,裡頭男主角為了要跟女主角第一次約會,很緊張的準備去吃法式料理。一手伸出去拿豆干,嘴上同時嚷嚷著:「厚,為什麼我們的 first date 都沒有法式料理!」一面用力咀嚼豆干,一面用力抱怨,都沒想到這種黃臉婆模樣,人家肯跟我在一起就不錯了,哪可妄想法國大餐?

Jack 辯解著:「但是我有親自下廚煮給你吃呀。」

「少來!」肥死人不償命的開始吃第二塊豆干:「明明就是要騙我回你家,然後玷汙人家的清白… 」講歸講,但一點沒有烈女受辱的模樣。

「哎喲… 」Jack 使用完他最新學的中文語助詞之後,就不再接話了。一會兒,我也就忘記這個小橋段。

晚上睡覺以前,Jack 突然說:「你明天記得去訂黑貓餐廳。」

「黑貓餐廳?」我沒會意過來。

Le Chat Noir 呀,就是你之前一直吵著要去吃看看的那家法國餐廳。」

喔,我想起來了,就是有次開車經過,看到很可愛的黑貓招牌,我就一直念著說要去吃的那家法國餐館。

「為什麼?」歐巴桑個性發作,突然覺得很浪費錢,吃法國大餐會有罪惡感。

「你不是說我們都沒有吃過法國料理,那就吃看看吧。」

「嗯,好呀,好呀!」虛榮心頓時勝過歐巴桑;而且情聖浪漫不足奇,剛毅木訥的人偶爾浪漫一下,反而叫人欣喜,值得珍惜,我於是很興奮的上網查餐廳資訊。


週六來臨了,早上兩個人都去加班,下午回來我就開始昏睡,居然一倒下去就三個多小時,醒來已經五點半了。緩步到浴室梳洗,想清醒一下,看到架上的隱形眼鏡,想到我好像從不知第幾次約會之後,就開始疏於「為悅己者容」,將它束之高閣。原本只想隨便穿個牛仔褲就去吃飯的我,忽然想好好來打扮一下。先點眼藥水,戴隱形眼鏡,刮鬍子,敷上面膜,坐在浴缸邊休息,思索待會要穿什麼衣服。

洗掉面膜,點上少許眼膠(沒有眼鏡遮住,眼膠相形更重要),上些清淡的面霜,開始弄頭髮。頭髮已經太久沒修整,除了西裝頭,其他髮型都難以整理出來。反正要去「法國」,就來個亂中有序的優雅造型好了。一面弄著,一面不禁想到電視或電影當中常演,夫妻倆要出門赴宴,老婆在浴室裡弄一兩個小時的劇情。以前總認為老夫老妻幹嘛那麼麻煩,弄頭髮還穿晚禮服,但一面打理門面,一面覺得自己年輕起來,並且居然有剛開始約會時,甜蜜羞澀的興奮感 ~~

整個弄完,從浴室中出來已經六點多了,訂位是七點,還要開車去找停車位,趕快去換衣服。去年生日時,Jack 送我一件彩色直條紋襯衫,我從來沒穿過,因為上班都只穿單色襯衫,假日時都穿T-Shirt或Polo衫。今晚既然要打扮法國風一點,就穿上這淺藍、粉紅、天白等五種花色、花樣混搭的直紋襯衫,搭配米白色休閒褲;過長的頭髮分到一邊,略略垂在右眼際,髮尾抓的有飛揚感;「這樣應該有很巴黎風了吧」,我滿意地瞧瞧鏡中的自己。好久沒有仔細端詳自己的臉,沒想到換上隱形眼鏡,還是蠻有神的。

Jack 走進臥室來換衣服,眼睛一亮:「喔,好看,有精心打扮喔。」我害羞,親一下之後跑到客廳。



出門前抓了張法國香頌在車上聽,將近七點,天空晴朗溫和,太陽尚未西落,一片和煦安祥。餐廳旁就有停車位,lucky,停好之後逕自走進。

小小的空間,很多張桌子。室內較為昏暗,幾盞牆燈,造型如同抽長的鬱金香,瑩瑩補充著光線;兩盞大的水晶燈,毫不浮誇,典雅的自金色拼花天花板垂下。我靠牆坐著,張望四周。迎向門口的牆,以薄紗網裹住,各色、各形、各樣貝殼綴飾其中,正中央是張大版畫,褐髮裸女扯住絲綢,如同清晨剛醒的模樣。

斜角用深色木頭隔間的,應該是點菜電腦與服務生的工作台;隔間木板上垂直釘住三幅小油畫,彷彿是巴黎街景。其靠近天花板的牆上,是一個如同歐洲商店門口的花樣鐵勾,原本應該掛著招牌或油燈的地方,卻勾住個老式黑鐵圓鐘。我面對的牆上,是張長方形大圖,由充滿法國味道的繪畫、舊報紙、老照片,拼貼而成。其左邊,靠近室內分隔門之處,是片置放物品的木板,上頭除了白鐵壺裝的冰開水,還有個黑色的立式小電風扇,無聲地、轉晃著頭。

我坐著的木長椅,居然是教堂的老椅子,斑駁卻溫潤的色澤,奇異的與週遭各有特色的裝潢融合為一。

空氣中輕輕瀰漫著法語歌曲,菜單上密密麻麻的法文,記載著蝸牛、小牛肉等食材。向左望去,隔著黑木框落地門,陽台中還有許多桌;賓客談笑間,盛著白酒的高腳杯,薄薄閃著冰涼霧氣。再望出去,是週日清爽的寬廣街道,各樣石製的雙層樓房,讓植物爬上它們古樸的外牆,綠樹青草,行人悠閒,以為來到巴黎的街道。

這一夜,我們離開華府,來到法國了。

前菜 Jack 點的是包蘆筍、檸檬與蝦夷蔥的可麗餅(Crêpe aux asperges),我點的是奶油蒜烤蝸牛(Escargos)。Jack 的主菜是鍋煎鮭魚(Saumon de l’Atlantique pôélé qux poirequx),我的則是彩虹鱒(Truite arc-en-ciel)。光是六個小洞的烤蝸牛厚重黑鐵盤冒著熱氣放在我面前,奶油與蒜香逼撲鼻而來,就感覺幸福百倍。細長的小叉抓住蝸牛,在浸滿料理汁的小洞裡輕攪一圈,沾滿香蒜,熱滋滋的送進口裡 ~~ Mmmmm~~~ 柔軟中帶著嚼勁的蝸牛,隨著奶油甜味滿溢至腦腔,旋繞不去。

前菜之後,主菜卻遲遲未上,或許是因為我們點的菜較費工夫?法國口音很重的女服務生來致歉了兩次,說主菜即刻就會上。我跟 Jack 聊起天來,說說雙方家人的狀況,以及下個月的南下探親之旅。

主菜上來。我沒時間注意 Jack 盤中物,因為已經被自己的迷惑住了。最底下是大的純白方盤,對角線承著另一個橢圓形純白磁盤;盤中底層以一種類似玉米的穀物磨泥,溫潤澄黃地厚厚鋪陳,上面盛載著半隻彩虹鱒,幾縷鮮蔥隨意灑於其上。四周點綴著小巧可愛的圓形紅蘿蔔,左下翠綠的蘆筍聚集一角。美好的視覺享受,看的我捨不得吃下去。輕嚐一口,香脆的魚皮內,包裹著入口即片片化開的鮮嫩魚肉,那香滑的汁液固然滾燙,我也顧不得醜,「嗚哈哈哈」的狼吞虎嚥。

用畢主菜,拿過甜點菜單看看。Jack 點了火焰可麗餅(Suzette Les Flambée),一杯卡布奇諾,我則點了巧克力慕斯(Mousse au Chocolat),以及一杯「普通咖啡」。

為什麼我要點普通咖啡,而不點好像比較 fancy 的花式咖啡呢?因為我想要方糖。在美國一般的咖啡店當中,都會提供給你糖包,不論是白糖、蔗糖、黑糖還是代糖,都是糖包,有些可能會提供蜂蜜,但很少提供方糖。我想試試看這家法國餐廳究竟道不道地,在「咖啡」這種重要的小細節上,有沒有遵從法國傳統,所以點了普通咖啡。

幸好沒叫我失望!一個簡單的米白厚磁盤,一個搭配的厚磁杯,盛著漆黑的咖啡上來,細長的攪拌匙,並附帶一個小巧的薄白鐵牛奶容器,以及一小盅的方糖。

這一夜,我們離開華府,真的來到法國了。


甜點上來,更叫我驚艷。

我的巧克力慕斯用一個精巧的霧面玻璃高腳甜點杯裝著;杯身像朵花般旋開上來,至杯緣則優雅的開成三瓣。當中裝了一半的巧克力慕斯,頂端一小片青綠的薄荷葉,慕斯當中插著一片倒三角形的薄片法蘭酥。爽脆的法蘭酥,沾著綿密的巧克力慕斯,雙重交融的甜美,好棒!

但在視覺呈現上,Jack 的火焰可麗餅略勝一籌。自兩邊向中折疊起的可麗餅,裹著一層薄薄果醬,上頭輕灑了些白糖粉,盤邊點綴一片橙橘。特別的是一個有長把手的鐵製小杯,當中燃著藍色火焰。服務生拿起火杯,傾洩當中的火焰,霎時間盤中遍布烈火,可麗餅的邊緣開始焦脆、捲起。大約十秒,火焰自己平息下去,鼻中聞到的是,烤過可麗餅的濃郁香味。

隔壁桌兩位老太太伸頭過來問這是哪道菜。



結帳同時,我去上洗手間。裡頭的衛生紙捲與擦手紙,也不像一般餐廳是用制式的塑膠工具,而是有造型的金屬架子。

回家查一下資料,才知道「Le Chat Noir」原本是 1881 年,在巴黎蒙馬特的一家餐館,吸引、聚集不少文人騷士前來,品嘗美食的同時,也激盪出許多思想火花。


黑貓餐廳的巴黎本尊。


我向 Jack 提議,外頭天氣美好,不如附近走走。不遠處有一家賣舶來品的超市「Rodman's」,Jack 說或許在當中可以找到我想要的方糖,兩人便朝其散步而去。

Rodman's 超市裡頭真的有許多有趣的東西,剛才在餐廳中看的一堆法文還不夠,超市裡頭都是法文、義大利文、德文、西班牙文的商品,我一件件拿起來端詳、研究,剎有趣味。也看到剛才吃過的蝸牛,裝在罐頭中販賣。走到酒區,各國的酒也應有盡有;我喜愛白酒,Jack 只喝紅酒。千挑萬選,他選擇了來自法國「薄酒萊村」,牌子為「Louis Latour」的紅酒。我還笑著說:「Latour耶,那不是一個知名法國畫家嗎?」


結果此酒難喝不爽口。


家裡有一套水晶杯了,是 Jack 父親傳下來的,很精緻,但卻是 Parfait 杯,並不是真的拿來品酒用的。沒想到 Rodman's 除了異國食品,也進口各式異國用品。仔細的逛了,在躲避了幾個用法文尖叫追逐的小孩之後,找到自法國進口的,Cristal d’Arques de France 水晶杯,散裝在賣。品質很好,用指甲輕敲,清脆的回聲餘音繞樑。而且不貴,一支才 $4.39,樣式簡單大方,沒有多餘的贅飾,頗得我歡心,當下帶了兩支白酒杯回家。現在後悔,應該多買幾支,不然客人來沒杯子可用,改天再回去補齊。

之後又找,找到我的方糖,上書法文,產自非洲,很高興的帶回家。但我還想要薄鐵牛奶杯,才能配一組呀。就算不能像「艾蜜莉」一樣的敲碎焦糖布丁,我也想在家像電影「Bleu」裡,茱麗葉畢諾許 Juliette Binoche 一樣,用咖啡為方糖上色。

這個晚上,連在超市中,都充滿著濃濃法國味道。


聽著法國香頌開車回家。網路DVD租片公司 NetFlix 寄來Jack 訂的一部法國片,「Le Fils / 兒子」,想應今晚法國風情的景吧,就開紅酒,切點起士,看了電影。沒想到是部非常深沉的片子,講一個木工教師,巧合教到當年殺死他兒子的靑少年。因為這樣奇妙的連結,讓他偷偷摸摸的去瞭解對方,卻發現他原本憎惡的「兇手」,其實不過只是個跟他一樣徬徨的普通人,從中更產生了如同父子般的矛盾情感。主角Olivier Gourmet 非常非常的棒,整部片就是靠他的一個皺眉、一個緊張的嘴角牽動、一個無奈眼神,撐起來的。他也憑此片獲得當年坎城影帝。少年演員Morgan Marinne 更演出超乎其年齡層次的質感,受提名當年的凱薩獎「最有前景演員獎」。


然後溫暖的洗個澡,乘著淡淡的酒意,悠悠睡去……

夢裡面,或許我又到了巴黎一次。One night in Paris,我感到好滿足,心情也好多了(要感謝 Jack,因為晚餐是他出錢的)。我一直很想能夠真的到歐洲住上一年半載,不是工作,亦非玩耍,而是生活。忘記在哪部電影當中看到,「Vivre la vie」這個句子,表示「活出生活」。在這大夢尚無法實現之際,偶爾能夠脫離現實,任心靈與味蕾優游在巴黎風情之中,亦是不賴。

我們兩個,在巴黎待了一晚上,浪漫歡愉,心情大好 ~~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vincentdear 的頭像
vincentdear

The Prince Diary 王子日記

vincentdear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8) 人氣(8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