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發現我們公司可以算是臥虎藏龍,但也可以說是龍潭虎穴。而今天是我上班以來,最奇怪的一天。
首先是 Abey。
Abey大約40歲出頭,身材中廣圓潤,上班時也不施脂粉,頭髮也從未精心打理過。通常看到這樣的女性,會認為是被工作與家務壓得喘不過氣來的工作師奶,但是 Abey 卻完全沒有給人任何一絲師奶感覺。她對人是還蠻和善的,不過大半時間只見她坐在自己位子上,埋頭做自己的事,很少主動串門子,在走廊上遇到也是點頭示意。
我們業務上並不往來,位子也離很遠,所以我也不常與她打交道。但從她座位上擺放的那一堆十字架擺飾、有十字架的相框等等,我想她應該是很虔誠的基督徒/天主教徒。
有一次在茶水間,正巧碰到她和同事聊天。我原本沒注意,但忽然發現他們在談與同性戀權益相關的議題,忍不住偷聽。一開始我有點搞不清楚她的立場,因為她會提到一些最近發生的同志權益的新聞,所以我猜想她搞不好是支持同志的。再聽久一點,我發現她在講話中會很盡力避免提到宗教,也不會講些什麼「上帝、罪人」之類的,但卻是以近年來教會常用的那一套「反、反人權」的東西,如「同性戀平權運動已經發展成霸權,強迫我們社會大眾接受他們那一套」、「我是不反對同性戀啦,但他們也不應該要求我們要給他們特權」等等似是而非的鬼話。
雖然她竭力避免提到基督教(我想是要避免她洗腦的對象對基督教產生反感),但也是有不小心漏餡的時候。
像講到當時還沒通過的「反仇恨法」「Hate Crime Act」的時候,她就會講到:「這個法律一但通過,以後牧師就不能教導信徒,同性戀是不對的了,牧師只要一引用聖經,就會觸法,這樣以後要怎麼分辨是非善惡?而且這更是在壓迫宗教自由!」她講的一副基督教會是多麼弱勢、多麼可憐的模樣。
過了幾天,我正巧在走廊上,走在她斜後方。Abey 幾乎都是穿褲子來上班,但那天她穿裙子。垂到腳踝、毫無個性的長裙,包裹著她粗壯的身軀,她使勁走出的每一步,幾乎是橫衝直撞,圓廣的臉頰面無表情的堅毅望向前方,壯壯的手臂夾著背包。我忽然恍然大悟!!
她是 T !
而且不但是 T,還是因為改信基督教之後,討厭自己,並且被教會「矯正」,欺騙自己,騙自己是異性戀,並且開始恨其他同性戀的 T!
一切都連貫起來了。她 man 到不行的舉止言談,想要女性化卻半生不熟的打扮,對於教會的執著,原來是那樣。
上星期,「反仇恨法」終於在美國國會通過,將性取向納入保護範圍,並由 Obama 簽署成法案。今天我又不巧又聽到 Abey 針對這項議題,對同事進行「不帶基督二字的傳教」。
除了重複上面提過,什麼「反仇恨法」會壓迫宗教自由等等好像理性的鬼扯,她還說,在 1998 年被仇視同性戀者殘殺的 Matthew Shepard,並非因為他的同性戀身分被殺,是因為毒品交易糾紛。(「反仇恨法」暱稱「Matthew Shepard Act」,在這裡有介紹他是誰)
我真的很想對 Abey 說,時代已經不同了,你可以不必信基督教了,並且可以大方的跟妳愛的女人共度一生了,真的不要再一面很 Man的裝娘,一面假裝心胸寬大的傳教了!
不過,這還不是今天辦公室當中發生,最奇怪的事情。
大概五點半,老闆已經下班,大概還有三分之一的人正在最後衝刺加班,不過也大多準備要離去。
我坐在電腦前,想要把這個企畫寫完再走,耳邊卻聽到三個人的大聲爭論。
其實原本是小小聲的,而且爭論的三人距離我的座位大約還有3公尺以上,還隔著走道,所以我並沒注意到。但之後越來越大聲,越來越激動,很難不注意。
女的是 Catherine,她大概比 Abey 年長幾歲,40歲末尾,也是有點豐滿的體態。但跟 Abey 完全不一樣的是,雖然她個性很直、嗓門超大,但她一看就是異性戀的中年師奶,沒有一點「T 還裝娘」的違和之感。
真的,同性戀再怎麼裝、再怎麼用宗教信仰壓抑自己,都是沒用的。異性戀怎麼看都是異性戀,同性戀再怎麼信上帝,看起來還是同性戀。
跟她爭論的是兩位男士,David 跟 Jason。瘦瘦的 David 有點宅,大概也是40歲上下,頭髮總是應該有梳過,但看起來沒梳過的模樣。帶著眼鏡的 Jason 則帶著書卷氣,但完全沒有陰柔之感,就是一個知識分子中產階級。
Catherine 很激動的說:「我真的不能贊成啦,同性戀都很亂的。」
David:「不能這樣講,有很多感情很專一的同性戀呀。」
Catherine:「那是騙人的啦,那是因為他們要爭取政治權力,所以當然要裝出很幸福的模樣,好像模範生一樣,但其實私底下都在亂搞,然後得愛滋病,還亂傳染。」
Jason:「異性戀者也有很多人濫交、傳染性病呀,並不是同性戀,就一定會亂來的。妳看也有很多同性戀家庭,不但很恩愛,還有小孩。」
Catherine:「這我更不能認同,同性教出來的小孩,怎麼可能會好?這是殘害兒童呀。」
David:「不是吧,我看到新聞有研究報告,說長年追蹤的結果,同性家庭出來的小孩,身心發展跟異性家庭出來的孩子,並沒有兩樣呀。」
Catherine:「那種數據哪能信?那是同性戀假造出來的數據啦,他們又要假裝幸福,做出模範,又用這種數據來混淆視聽。」
Jason:「哎呀,每個人有每個人的自由啦,他們又沒有害人或侵犯別人,為什麼不能讓他們好好過?就尊重一下嘛。」
Catherine:「是啦,他們要怎樣我是不會去管他們的,但是如果今天要投票給他們權利等等,我是一定會投反對票的!」
Jason:「好啦好啦,這是個自由的社會嘛。」
然後爭論寂靜幾分鐘。
忽然不知為何又開始。
Catherine:「這是不對的,男不男、女不女,成何體統?」
David:「人家是人家,妳是妳,人家又沒有侵犯到妳。」
Catherine:「但這就是違反自然的。你看現在這麼多天災人禍,搞不好就是因為現在同性戀那麼多,所以才不斷發生災難跟各種怪病的!」(典型的同志天譴論、上帝降罪論)
Jason:「這也扯太遠了,應該沒有關係吧。」
Catherine:「我說搞不好呀。而且這些同性戀一直出來,會教壞小孩子。」
David:「怎麼會?」
重.點.來.了.
Catherine:「當然會呀!上次我兒子對我們說,他以後不結婚。他爸爸問他為什麼,他居然說『因為我是 Gay 呀』。你看,就是因為這些同性戀到處拋頭露面,害小孩以為同性戀是可以的!」
聽到這裡,我心中猛烈一跳。
David 跟 Jason 都保持沈默,沒有回應她的說話,不過我想他們心中可能都跟我有相同的 OS:「大姐,你兒子終於鼓起勇氣對你出櫃,結果被妳這樣回應,他這輩子恐怕再無法跟你說內心話了。」
又沈靜了幾分鐘,他們又因為今天在緬因州舉行的,基督教會提出的「推翻同性婚姻公投案」,而再度爭論起來。我感覺實在是受夠了,就不顧手上的企劃還沒完成,電腦關掉就走了。
今天,真的是很奇怪的一天呀!
PS:無意間從同事那聽到,帥帥的 Jason 是已經有未婚妻的,所以應該是異男吧。那他還能為同志仗義直言,真是教人銘感五內、感激涕零、委身相許。(明明就是自己發花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