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晚一面吃晚飯一面看新聞,忽然有種正在看「英文版台灣新聞」的感覺。
新聞內容是一個黑人來賓,在節目中說他去查了民主黨總統候選人 Barrack Obama (黑人候選人)所參加教會的網站,然後提出批評質疑。
Obama 宣佈參選美國2008總統大選之後,受到最大的攻擊就是,由於他出生在國外,又曾經就讀回教小學,也沒跟上美國的黑人民權運動,所以被認為「不夠黑」(Not Black enough)。
現在又掀起新的爭論,就是他「不夠基督」(Not Christian enough)。
看著電視上主持人與來賓激烈的爭辯(來賓感覺不是名嘴,因為還結巴),到底「Obama 是不是真正的基督徒」,我跟 Jack 說,Obama 還真辛苦,在台灣只要高喊「愛台灣」就夠了,在美國還要高喊「愛黑人」,以及「愛上帝」。
那我也來幫忙設計一些競選口號好了;數字並非排名,名詞隨你替換,攻詰自由運用,無差別格鬥流。
10:「不信基督教的異教豬,滾回亞洲/非洲去!」
9:「你要是愛上帝,就要投X號!」
8:「XXX 不信基督教,絕對不能讓這種外來政權當選!」
7:「社會會亂,都是那些在野的異教徒害的。」
6:「美國是神的國度(one nation under God),那些異教徒寄生蟲滾出去!」
5:「一人一票挺基督!」
4.:「把政權還給上帝!」
3:「我才是正港A基督徒,上帝之子!」
2:「投我一票,就是投上帝一票!」
最後是最經典的
1:「我可以輸,上帝不能輸!!」
對啦,記得投給「正港A基督徒」,快樂、希望、美國人!!
凍蒜!凍蒜!凍蒜!
阿們。
PS:上面競選口號的第9、第4、第2,我還真的在美國大選時有看過、聽過,所以也並非我胡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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