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來台灣演藝圈喧囂騰騰的,是伊能靜、黃維德的不倫之戀;巧的是,這次事件當中的四個人,其中三位我有點淵源。不過眾人討論的焦點總是圍繞在伊能靜、瘐澄慶愛情長跑並且結婚多年、小孩該怎麼辦、瘐澄慶多麼崩潰、伊能靜多愛花錢、伊能靜多麼無恥、伊能靜清涼照網上流傳等等,相比之下譴責黃維德的人就少很多。但是,在這個事件當中,無論心靈以及實際層面,都受傷最大的人,卻都沒有人關心 – 黃維德的多年女友陸薇雯。黃維德跟陸薇雯在一起19年,比起瘐澄慶與伊能靜的20年,可謂是旗鼓相當的「Long Term Relationship」。但是兩對不同的地方就是,一對有結婚,一對沒有。   

所以當媒體大張旗鼓的探討如果伊、瘐離婚,財產怎麼分的時候,沒有人想到,如果今天黃維德真的決定跟奉獻出19年美好青春、精力與資產的陸薇雯分手,陸薇雯,除了一些人的同情之外,其實是徹徹底底,什麼都沒有。

這,不就跟同志伴侶們的情況一樣嗎?



你為所愛的這一個人犧牲奉獻,你的青春、你的時光、你的學業、你的事業、你的金錢、你的健康、你的家庭、你的前程、你的夢想、你的一切,可是只要一個環節出了錯,不管是對方變心、對方車禍、對方病死,或是你失業、你生病、你破產,兩人不但無法互相幫助與廝守,所有付出亦都將化為烏有。

到頭來,什麼都沒剩下,連希望都沒剩下。

陸薇雯的情況,固然真的叫人疼惜,但他們兩個人的確還是可以靠結婚來取得保障的。

但同志伴侶們呢?

就算兩個人在一起20年、30年、40年、一輩子,並且忠貞不二、不離不棄,也沒像異性戀的伊能靜或黃維德那樣出軌,但在同性婚姻被教會禁絕,同性伴侶權也被阻礙的情況之下,同志伴侶們終究會落得什麼都沒有的下場。

更遑論如果最後有任何一方變心,那還愛著的那一方,更加是賠了夫人丟了光陰又折兵。

而若是一方不幸意外身故,未亡人的那一方也將什麼都沒有;回首前塵,除了兩人的記憶、一些相片,沒有遺產、沒有房屋,連個名份都沒有。

固然有些同志朋友試圖以法律文件來制定贈與,好讓另一半能夠獲得部份權益,但一方面沒有法定伴侶關係,在程序上、在課稅上頭,都是極不便利並且極不公平。
再加上,美國有些基督/天主教會已經在研擬法案,讓只要是沒有親屬關係的兩個同性的自然人,之間訂立任何類似婚姻伴侶關係的法律文件,一概無效。


在我 Blog 上有一個文章分類叫做:
「True Blue」,當中收錄的是跟患有憂鬱症的前男友(同時也是第一個黑人男友)Eric 的點點滴滴。在文章當中曾提到另一對情侶 R君跟 K君。R君是台灣來的留學生,而K 君患有憂鬱症。

當年R君來美深造的時候,原本只想要兩年內趕快唸完,取得學位之後,回台灣謀得高就。但沒想到才開學沒多久就遇到K君,兩人陷入熱戀,之後便赴同居,現今已經相知相守超過8年;而R君,也已經從20幾歲的年輕人,變成30中間的熟宅男。

R君原本只準備了出國兩年的學雜費,但沒想到會遇到真命天子。一方面是由於他原本唸的科系,在台灣或許可以找到不錯的工作(好像是出國前就已經有機會,就等他畢業),但在美國,以一個外國人的身分,卻很難有發展;甚至,連工作機會都沒有。R君利用兩人同居的便利,某些地方能省則省,兩年的錢撐了三年,終究還是花完了,終究還是要畢業。

這時候K君的憂鬱症已經發作兩年,各種病症,加上各種因為服藥之後出現的後遺症,都已經出現,但R君都還是願意繼續陪著他走下去 – 可是背著碩士文憑的他,用掉了可以找工作的一年「OPT」實習期限,寄了幾百封履歷表,連個面試機會都沒有。怎麼辦?沒有工作,沒有合法身分,就不能留在美國,不能兩相廝守。

K君當然也不願意深愛的人就這樣被趕回台灣,幾經考慮,正好他換了薪水比較高的新工作,就把舊公司給的401K退休儲蓄基金全部提出來(這是要被課重稅的),提供給R君再去唸書,繼續拿學生簽證,才能留在美國。就這樣,R君又再唸了一個碩士,而且是挑就業機率”應該”比較大的 MBA。就這樣又過了兩年。MBA開始沒多久,R君就已經開始拼命的找工作,但正遇到美國經濟開始走下坡,找了一年半,眼看只剩一個學期就要畢業,依舊是一個面試都沒有,R君只好再想辦法。

碩士已經唸了兩個,接下來也只能唸博士了。R君申請了同一家研究所的商科博士班,順利的又獲得學生簽證,而學費跟生活費,依舊只能全部由K君一肩挑起。就學期間R君同時考了一張正熱門的 Project Management 證照。

雖說唸商似乎是比較好的選擇,但不巧遇到近幾年美國各行各業或是因為不景氣,或是因為工作都外包到亞洲,紛紛裁員或凍結人事,許多已經有工作經驗的本土高學歷美國人都失業了,一個英語能力有限、工作經驗沒人家豐富,又沒有居留身份的外國人,完全無法跟人競爭。博士唸了3年,臨畢業前,非常努力找工作的R君接獲幾個面試機會,但結果令他非常喪氣 – 對方的答覆是「你不錯,但你學歷太高,超出我們這個工作所需的資格,over qualify。」

結果又是統統落空。

當時正巧我現在的新工作面試已經完成最後一階段,雖然說檯面上還有其他人選,但看來我的希望最高(歷程都寫在
「緊緊的抱住我」這篇文章當中了),就跟R君說,要不要先來頂我離職之後會留下的空缺,我在公司裡職權不算小,也立下好些汗馬功勞,有我的保薦,該公司老闆應該就會用他,雖然鐵定會被華人老闆剝削到死,但這樣他至少可以取得工作簽證,正當合法的留在美國。(同是在美國打拼的異國同志,我有餘力自然要伸出援手)

不巧的是,結果我新工作來的太快,而他要到7月才畢業,簽證上無法銜接,最後R君也只能眼睜睜看著這大好機會落到別人手裡。

怎麼辦?難道這8年的光陰,8年的感情,就當作一場夢?

已經唸了兩個碩士,一個博士,又加上一張證照,接下來還能怎麼辦?R君幾經思索,決定改唸法律,然後試試看考律師。法學院十分昂貴,之前5年,K君幫他出學費等等,已經山窮水盡,學費,R君必須自己想辦法。

不得已,R君只好請在台灣的老母親,向銀行借錢。我沒有問是用他自己,還是他母親的名義借的,但我多次聽到他非常努力的向他母親解釋,為什麼要繼續唸下去、為什麼要唸法律、為什麼找不到工作卻還要留在美國。

我有問他,這筆錢他打算以後怎麼還,他茫然的說:「不知道」。

這還不是唯一的難關。由於沒有任何法律的背景,R君申請到的法學院,是在遙遠的、聖經帶的、蕭條的某一州。K君現在的工作很不錯,雖然未來K君的確會嘗試在那邊找工作,但在那中西部的某州,要找到相同的工作機會很困難;至少,他已經找了半年,還沒有找到。而兩個人目前銀行帳戶都很空虛,也無法當空中飛人,坐飛機互相來回探視;自從 R君開學搬走之後,兩個人已經半年沒見了。

這一切是那麼諷刺 – R君千辛萬苦,還背負了一大筆他自己都不知道要怎麼還的債務,結果兩個人卻還是要分離。

你說是造化弄人嗎?其實是基督弄人。

若不是基督/天主教會長年來強力推動禁止同性婚姻以及同性伴侶的各項權益,美國早就可以像加拿大、英國、法國、澳洲、紐西蘭等等國家,擁有同性伴侶的移民權了。

說實在,K君的薪水是足夠養兩個人的,R君不必工作,兩個人也可以過的好好的,等到拿到身分,R君可以再按照他的興趣專長尋找合適的工作;相信許多異性戀的異國婚姻,也是一人主外一人主內的情況。但是眼見光是只為了 R君能夠留下來, K君銀行存款見底,連退休儲蓄基金都泡湯,雖然R君還是留在美國境內,卻還是落到分隔兩地、兩不相見的下場。而兩個人的將來,也沒有個定數,陷在無止境拖磨、看不見盡頭的沮喪狀態。

未來呢?唸完法學院,R君是否能考上競爭激烈的律師執照?而且他也只有一年的OPT實習的期限可以用來考試,一次沒中,還是要打包回台灣。就算考上律師執照,能找到工作嗎?律師事務所?公司的法律部門?全部都是未定之天。

最後,兩個人即使通過了金錢、時間,甚至憂鬱症的考驗,但依舊有可能要在人老珠黃的時候,悲痛分手、落寞離美。

這就是基督教會要的:能拆散一對,是一對;能趕走一個,算一個。同性戀絕不能見容於、留存於美國這個上帝的國度。God Bless America。

相比之下,當年跟R君一起來美國的幾個台灣女生,找到美國老公(白人跟ABC都有),紛紛嫁人拿綠卡,就連一個台灣男生都找到ABC老婆,快快樂樂的取得合法居留身分,不但無後顧之憂,事業更是一帆風順。

在美國這個基督教國家,異性戀是可以朝自己前途邁進的,而同志們卻要被困住,教會要你無法前進,卻也不甘後退,進退都不是,逃不出生天,就像恐怖電影「Saw 奪魂鋸」一樣,教會就是要慢慢的玩你,你越悲慘,他越感到基督的愛充滿他心中。

建議如果要出國留學的同志們,請盡量選擇歐洲國家如英國、法國、荷蘭等等,或是澳洲與紐西蘭這些能夠提供同性伴侶合法居留權的國家。至少在哪裡,是已經擁有對同志人權較為公平的法律體制,以及社會人文,而不像在美國,基督教會的勢力無遠弗屆,即使你在承認同性婚姻的那幾州結婚,也只能享有不完整的權益,並且當你踏出那幾州的那一秒鐘,你的婚姻就是無效的。


所以當最近這黃維德、伊能靜誹聞熱炒如火如荼的當時,我看著無論在新聞文字當中,或是新聞圖片當中,都被當成配角的陸薇雯,由於可以感同身受,覺得特別疼惜;尤其印象中的她,跟現在為了這段感情復出多年的、新聞照片中的她,有所差距,更是唏噓。

但無論如何,異性戀者終究都還是能夠憑藉單純的「結婚」,而得到應有的保障,而同志朋友們,卻連這一點權利都沒有。這難道不更加的叫人唏噓,叫人心中,一陣、一陣的痛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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