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呀,我真的無言了…
以下是在拓峰網上看到的新聞。
美國維護家庭專家在港分享「同志運動 Vs 宗教自由」
于嘉豪 / 基督新報記者
2007年01月14日07時13分
Gley表示,基督教要為婚姻和家庭辯護有四大原因,婚姻和自然家庭是神的計劃,同性戀破壞創造的秩序,攻擊一男一女的制度。
香港明光社、香港性文化學會、維護家庭聯盟和播道會港福堂於1月12日在港福堂合辦一場教牧長執分享會,邀得來自美國聯合辯護基金(Alliance Defense Fund, ADF)*和美國維護家庭法律聯盟的律師Glen Lavy和Jeffery Ventrella主講,分享歐美的同志運動如何影響宗教自由,並提出對於普世同志運動的策略。聚會大約60人出席,當中除了有教牧外,也有律師。
爲什麽為婚姻和家庭辯護?
首先分享的是Glen Lavy,他自己本身是被主拯救過來的人,信主之後入讀神學院,因看到基督教在法律的範疇比較空缺,所以立志在法律界被神使用。他考入哈佛法律系,並以GPA4分畢業,加入ADF侍奉。
Gley講述基督教要為婚姻和家庭辯護有四大原因。首先,婚姻和家庭是社會的基石。婚姻歷史專家陳述說,家庭制度是全人類通行的,若失去自然家庭,社會的基礎就會崩潰。
第二,婚姻和自然家庭是神的計劃。人的性別是男是女是神定的,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的婚姻是神的心意,同性戀破壞創造的秩序,攻擊一男一女的制度,支持同性戀的人更認爲婚姻不需要。身為基督徒,要推行神所定的制度,承擔在世上的作光作鹽的使命。
第三,人領受從神而來的托付,所有東西都給神用的,包括政治上的自由,基督徒要好好使用。
第四,兒女需要家庭。自然的家庭是培育子女的最佳環境,若有人說同性伴侶培養的孩子與一般父母培育的孩子沒有分別,這是不可能的結果,因爲從來沒有一個是從出生開始作樣本的研究。(錯,有很多。我去參加 Maybe Baby 時,有一堆是結婚生子之後才離婚的同性戀者,還有很多是十幾二十年前就領養小孩的,他們的小孩都正常、快樂,又成功。)
基督徒牧者如何影響社會?
Glen Lavy表示,因爲同志運動爭取以人爲本的權力和自由,人本主義的公平原則是不公平的,他們實際上是不包容其它人的意見,當別人指責他們有罪時就大力反擊,(這是在說他們自己吧)讓家庭和教會大大受到打擊。那麽基督徒和牧者應該如何去影響社會?有下面四點。
首先,基督徒要講清楚婚姻是什麽。他指出今日有人對婚姻的理解有混亂,以爲婚姻是社會制度的產物,或者以爲是在政府法律下容许男女親密而產生的。「傳宗接代是婚姻的基本原因,從聖經或者法律來看,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
第二,基督徒和教會要清楚婚姻是神的配合,人要盡忠。「我們不能單針對同性戀行爲指責,聖經中每次指責同性戀行爲之前都先指責姦淫,所以教會也要平均地指摘所有的非婚姻的性行爲都是淫亂,都是錯的。」
第三,鼓勵基督徒參政。社會需要願意為真理挺身發言的基督徒去參政;「最爲諷刺的是有人在得到權力之後卻不敢去為神發言了,我們尊榮神而去參政,不能因爲錫身而不發言。」
第四,公然去支持婚姻和家庭。Glen 總結說,4,000年人類歷史上都是一男一女的婚姻,在20多年前的人都沒有想過有同性婚姻,神說日光之下無新事,他預測同性婚姻在50年内會消失的,基督徒要為正義、為婚姻祈禱,讓神的旨意實行在地上。(這其實是錯的,許多古文明,在基督教文明入侵,將之摧毀前,是認同、贊成同性婚姻的)
同性戀運動的真相是什麽?
第二位講員 Jeffery J. Ventrella 是AFD的副會長並擔任策略訓練,他承接Glen的講話說,神的旨意是會成就的,但是在水深火熱中的時候基督徒和教牧要做什麽呢? 他分享中首先指出同性運動的實際,是要不把神看作神,從靈性拒絕神。並指出在辯護時候,不一定要引用聖經句子,只要尋找從神而來的智慧,講出真實而合理的説話,立場要堅定,滿懷熱誠,並以溫柔的心校正他們。他在ADF倡議同性戀運動的人辯論不下50場,前提都是尊重他們的態度為先。
他分享說,同性戀者反抗神,抛棄神,要將創造的秩序全面抹煞。同性戀運動倡議者表示,除了一男一女的婚姻之外,還有另類的選擇,他們要從根本改變婚姻,將婚姻摧毀。他們不但要別人允许他們的行爲,更要求認贊同他們;他們不滿足於私下的同性戀,更要政府處分不同意他們的人。
他們並步驟和策略性地去達到這個目標,先是引起社會廣泛談論同性戀議題;然後營造同性戀者不是侵略者是受害者的形象,同時想方設法讓反對者成爲醜陋的角色;他們專攻文化的場所,學校、法院和教會成爲他們專攻的場所。他們進入美國的小學,從小孩子開始破除他們原有的道德規範,荼毒新一代的思想。還是一個策略是建立非常強的金錢勢力。
Jeffery 並表示同志運動倡議者攻擊反對同性戀的教會,他們明文寫道要從内部根本性改變宗教,改變教會,讓教會支持同性戀運動,(表示教會人士早就看穿了)不改變的教會則強烈攻擊。在美國麻省一個領養機構,不肯給同性伴侶領養孩童,他們堅持不向同性戀組織屈服並不想惹上官司,所以撤離了麻省。在英國一個長者,因爲佩戴一個寫著同性戀要悔改的襟章,被5個漢字圍住毆打,警察來了拘捕的不是打人的漢子,而是這名長者。Jeffery 說,這樣事情均越來越迫近教會。
明光社鼓勵律師接受裝備
聚會人數不多,但他們對此題目都甚感興趣,踴躍發問。聚會上Glen Lavy並表示AFD每年暑假提供給律師訓練,海外人士也可以報名參加。參加者華人基督教聯會和尖沙嘴浸信會義務律師鄧先生表示,教會對此題目也有關注,所以鼓勵他出席,對於AFD的課程他也會進一步查詢。
明光社署理助理總幹事傅丹梅女士表示,從外國的經驗看到,同性戀者進一步爭取同性婚姻合法一點也不稀奇,預計未來香港將面對更多關乎人權和歧視的案件。她表示,在香港熟悉人權法的律師不多,鼓勵律師參加課程接受裝備。
香港的同志運動進程
同志運動近年在香港引起廣泛關注。04年香港政府提出性傾向歧視立法,引起社會和教會廣泛討論,05年有人向法院提出上訴,指肛交法禁止21嵗以下人士肛交,與法例規定合法性行爲最低年齡為16嵗,造成歧視;05年8月高等法院裁定禁止16至21歲男同性戀者肛交的條文違反《基本法》和《人權法》。政府向上訴法院提出上訴,遺憾的是,06年9月上訴法庭裁定,在香港禁止21歲以下男子與同性肛交違法的法例,涉及「歧視」與「違反基本法」的判決有效,駁回香港政府的上訴。明光社呼籲政府上訴至終審法院。
* Alliance Defense Fund 聯合辯護基金成立於90年代初,有一些基督徒律師眼見整個司法界被極端人民主義者組成的組織「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CLU)所壟斷,一場場關於人權及宗教自由的官司皆慘敗,造成很多不公平和不公義,(保障同性戀者叫做不公義?)遂成立聯合辯護基金,主要目標包括維護宗教自由、鞏衛生命神聖及捍衛家庭價值,他們主要的工作便是為培訓更多律師打一些關於宗教自由有關的訴訟。他們平均每五天半便打嬴一場官司,其中一宗是在瑞典關於宗教自由的訴訟,2005年11月協助瑞典籍牧師Ake Green上訴,成功在講道中煽動仇恨同性戀的控訴。(意即他在講道中煽動仇恨同性戀,被告,結果居然勝訴)
我說過了吧,教會是真的,是真的,從政治,並且從法律下手,一步一步,有計畫的要將同性戀者完完全全的逼到死角。
政治上的政策定了可以改回來,但因此而被建立的社會文化是很難改的,將會長期下去,而法律一但制定,則幾乎改不動了;也不要忘記,在美國,教會甚至能夠推動了「修憲案」來打壓同性戀!
並且,這股風潮,早就吹向亞洲,台灣教會、香港教會,講的那一套,就是美國教會的「政見」英翻中。而亞洲的同志團體與組織,並不像美國的那麼有歷史、有地位、有制度,並且有人權法案的保障(就算如此,美國同志運動都還是大敗退),所以亞洲的同志們,面對教會有規模、有組織、有計劃,全面性的進攻,肯定兵敗如山倒。
而且就算有人要出來說句話,或試著將他們「推回去 Push Back」,教會也不擔心,因為他們都還不必出手,自然會有同性戀者自己跳出來阻擋自己人。(姑且不論大家是太好心了、太信教了、還是根本沒意識到事情的嚴重性)
請捫心自問,形而上的信仰固然重要,但是「實際層面」的日常生活,政治、法律、文化,若因為信仰而被破壞、迫害,這樣值得嗎?而且被害的不是只有自己,還包括其他無辜的人,這樣應當嗎?
各位如果那麼喜歡姑息,那就大家一起放手吧,就讓他們,接管台灣,接管香港,接管亞洲,接管全世界吧!
我真的無言了… 隨便你們。
但大家再這樣下去,最後每個人將會是,無言的結局。
I'm telling you brothers, sisters
Why can't we learn to challenge the system
Without living in pain
Before it’s too late?
Why’s it so hard?
(原文 01/17/2007)

晚安~V,
也是剛看到這一篇文章,
才剛想跟你說一聲,
就看到了你的評論...
文章中的論點有點好笑,
也讓我非常沈痛...
>同性戀者反抗神,抛棄神,要將創造的秩序全面抹煞。
這句話,根本就是在形容他們自己吧。
他們的所作所為,都背離了神之道,
卻自詡為神在世間的代言人。
聖經中的話語...哼!
最好是他們真的瞭解聖經在說什麼!
聖經已經經過君士坦丁的政治修正了。
而耶穌的精神,
在這篇文章中蕩然無存...
他們的歧視慘敗就是不公平、不公義?
所以只有他們才是對的?
只有他們才有聖經的解釋權?
只有他們才代表上帝?
天啊!中古世紀的黑暗時代又要重現了嗎?
當時腐敗的教廷,
根本就是拿著聖經橫行歐洲!
(現代的教會呢?)
接下來,是要賣贖罪卷是吧?
希望,懇切的希望,
沈痛的希望,他們有反省的能力...
不要再說一套做一套了。
也希望V持續的呼籲!
你的文章,喚起了很多人的思索。
再次謝謝你!
同志,仍須努力。
對了~突然想起發生在中古世紀的一件惡行...獵殺女巫...
突然覺得,同性戀者,被他們當成現代的女巫了...
動輒喊打喊殺...
除了心寒、心痛外,
還非常懷疑他們有所謂理性的思考能力嗎?
多元開放自由的年代,
能容許不一樣的意見,
但做為人的基本價值,
就是所謂的人權,不容抹滅。
於是乎,奴隸制度不被現代接受已是共識。
但人權的基本價值呢?
教會有「我不同意你的看法,
但我願意捍衛你表達的權利,
尊重你選擇的價值」的寬宏想法嗎?
實令人非常憂心...
It's hard because they are afraid to accept..or anything that's
weird to them..
真的很可笑
這跟種族獵殺一樣
當然他們不會去理解為什麼同志會是同志
只是一昧的從聖經(which is writen by man..not god)或是書面上的意
義去曲解任何他們不懂的事情
然後以神的名義 自以為正義去破壞任何一切看不順眼的東西
如果神真的萬能 如果神真的不想要同性戀或是邪惡什麼的東西
祂幹麻就不直接讓他們全消失
聖經也許能為人帶來某種層面的安祥
卻也造成人與人之間的殘殺
真是諷刺
那些所謂的在宗教裡的高階層知識大部分也只是把自己神格化
自以為自己是神
就不信這樣的人能上天堂
在教會宣導上帝將帶領信仰者走向和平的同時
卻同步的逼迫 排擠 毀壞 甚至殺戮任何一切跟他們有衝突的人事物
信上帝 可是信仰卻完全無法從行動中被詮釋
等到自己犯錯 只會說自己只是人 然後禱告被赦免
誰知道那個告解牧師是不是真的信上帝
反正到最後只要他說神會原諒 對方就會信
這個宗教基本上已經變成所謂的權力鬥爭工具了
從幾百年前就已經是如此
只是因為大部分已開發國家都有人權主義的教育
所以很多事都變得比較棘手
真可笑..
為了得永生..
真想問那些人是有什麼資格..
信耶穌?
看看自己的行為吧..
就算是虔誠..
想得永生本身已經是一種慾望..不也是原罪?
那這樣憑什麼被耶穌赦免..
真是矛盾可笑的宗教..
更可笑的是沒有人敢面對"現實"中的現實..
只會在那邊念聖經作壞事..
我也只能言盡於此,大家自己眼裡看著,心裡打算吧。
美國總統大選正在如火如荼開始,一位候選人,堪薩斯州的國會議員宣佈參選,他的
政見就是「如果我當選美國總統,絕對會奉行上帝的旨意」。
這叫「政見」嗎?
阿美姐的政見好像都比他要來的貼近人民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