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回家煮飯時,習慣性的打開廣播,一面煮一面聽聽音樂輕鬆一下,或是聽聽新聞,吸收新知。今天正巧是個談話性節目,節目來賓是同性戀,我就定頻聽下去了。內容非常有意思,也非常有啟發性,但一方面做菜手忙腳亂,一方面刀鏟油煙雜音不斷,所以我只聽清楚幾段,寫出來與大家分享。

由於是從一半開始聽的,所以我只知道來賓的名字叫 Dr. Larry。他自己本身是gay,從年輕時發現自己是同性戀,想自殺,到被家人帶去看醫生,最後出櫃,發現是HIV陽性,交了長期的愛人,創立第一個愛滋病研究協會,還協助許多同志平權團體,現在70幾歲了,依舊每天為同志的權益奮鬥。

大家如果還有印象,好像有一個「愛滋織被行動」,他也是發起人之一。

Dr. Larry 提到,他在1980年代寫過一篇文章,叫做「1,112 and Counting 一千一百一十二人,增加中」。當他那篇文章「1,112 and Counting」發表時,世上只有一千多個愛滋病患,但是2007年的今天,全世界已增加到有七千萬的愛滋病患者!!

很重要的原因之一,是當時的美國總統雷根。當愛滋病的病例剛開始出現時,美國的衛生健康部門有上報給雷根總統,但雷根是虔誠的基督徒,他持宗教理由,認為是愛滋病是「上帝的天譴」,所以他故意忽視愛滋病的擴散,更不要說去研究療法,當然也不宣導防治。

再加上天主教會非常嚴厲的規範,不准使用保險套,所以愛滋病一發不可收拾,超級迅速蔓延到全世界,千千萬萬人民受苦受難。在病症蔓延的同時,雷根的「上帝天譴論」也隨著教會的勢力擴張,一起蔓延到世界其他地區,導致世界上其他國家,也開始以這種基督教態度,來面對同性戀者,以及愛滋病患者。

因此 Dr. Larry 很痛恨雷根。

再一次,基督教會一犯再犯,重蹈幾千年來的覆轍,害的千萬人受盡痛苦折磨而死!

這些因為「聖經」而死的人,數量比希特勒、墨索里尼、毛澤東、史達林,比什麼南京大屠殺、二二八事件、猶太人大屠殺,以上全部加起來都要多!

而且死法,更加凌遲、更加悽慘!

誰要負責?誰要負責?

總是說天主其實愛世人,教會會學習並悔改,但哪一次有過?哪一次有過?

我真搞不懂,這個宗教,從古至今、從頭到尾,到底是在宣傳天堂,還是在造就地獄?

到底是怎樣呢?

Dr. Larry 也說到一個大家沒想到的觀點,他說:「不支持同性戀的人,縱使不恨同性戀,但在選舉時,他們會投給恨同性戀的人。這就等同於恨同性戀了。」

對呀,這樣跟恨同性戀,又有什麼不同呢?只是把手上的刀給別人,叫別人來殺,以免自己手上沾到血罷了。

你看他們平常是好好先生、慈祥的老太太、教會弟兄姊妹,但在選舉的時候,他們就是會去投那反對同性戀的一票。造成的傷害,造成的苦難,還是一樣嚴重!

「那要怎麼辦呢?」Dr. Larry 忿忿的說:「美國絕大多數的人都是宗教份子,基本上都恨我們。」(這次可不是我講的囉,是美國人自己講的!)

說實在話,要是你的宗教,在全世界,進行大規模的洗腦與破壞、歧視與摧殘,你是不是應該做些什麼?如果你要去信,就要動手改變它;如果你改變不了,就不要去信它。

就跟如果一個男人喝酒、吸毒、賭博、打老婆/老公,對兒女性侵害,還對鄰居、無辜的人動粗施暴,我可以理解你依舊深愛他的心態,但你要動手去改變他,而不是隨便他。如果你改變不了,就應該要跟他離婚,去報警,因為就算你自己可以忍受家暴,但小孩不應該受罪,其他無辜不相關的人,更加不應該為了你的縱容,而被殘害,不是嗎?

Dr. Larry 在1987年發現 HIV陽性反應,但二十幾年,他從未發病。事實上,他在2001年差點死掉,但不是因為愛滋病,而是因為B型肝炎。(很諷刺吧)

在講述那次換肝手術的時候,Dr. Larry 講了一件很感人的事。他說要進手術房的那天,他對跟他在一起十五年的愛人 David 說:「我希望我醒來,第一個看到的,就是你的臉,這樣我就知道我還活著。」

在節目中他也講到同性婚姻。他說:「為什麼兩個人相愛,卻要因為一方沒有護照(指公民權),就要被硬生生拆散?」沒錯,為什麼異性戀甚至可以為了綠卡,不相愛而假結婚,同性戀真的相愛,卻不能廝守?

這段我有比較仔細聽,因為聽到 Passport 這幾個字,直覺是跟移民有關。

他有說紐西蘭跟澳洲的好話喔(Noel應該很高興吧)。他說在紐西蘭跟澳洲,相愛的人可以廝守,就跟異性戀夫妻一樣,可以拿到公民權,也享有在法律上的相同權益。他舉自己做例子說,他跟他伴侶現在住的房子,是兩人都有出錢,一起分期付款買的,但是由於在他名下,所以如果他死了,他的伴侶要花一大筆錢繳稅,才能繼續住在那裡,可是他並沒有那麼多錢,所以到時可能會被趕走。但這房子明明就是兩個人一起出錢出力的,為什麼同甘共苦到最後,要是一場空?

憑什麼?為什麼?

另外我還有聽到關於 Dr. Larry 領導的同志團體,去向教會抗議的片段,不過因為在炒菜,所以聽不是很清楚。

然後我有聽到一段,是說「美國愛滋病研究,可分為兩個階段:在Larry之前,與在Larry之後。」

因為 Dr. Larry 是世界上第一個愛滋病研究中心的創始人;同一個時間,雷根總統因為宗教因素,從國家政府層級開始,完全忽視這個病症。

等到訪問結束,我也差不多煮完飯了,就關上廣播。聽完之後,我是很敬佩 Dr. Larry 的。他一輩子這樣辛苦掙扎與奮鬥,為了同志平等、為了愛滋病患,敢於衝撞執政當局,敢去教會前面舉牌抗議(我只不過寫寫部落格)。

如果不是他一生這樣不懈怠的努力,今天的同志們,哪能夠有這一點點的自由?很多人真的不懂飲水思源。而在節目上聽起來聲音蒼老沙啞的他,依舊熱情十足,該罵就罵,果真是勇氣不老。

我期待我到老了,還能持續有他這樣的勇氣;不過我更期待到我老了,同性戀已經得到完整的平等,根本不需要我的勇氣了。

就像電視劇「Will & Grace」裡頭搞笑的一句台詞:「We have to do this for the community。We have to Gay it forward。」(gave it forward)

我想 Dr. Larry 會這樣說吧:
「 I love my gay community, this love will never grow old。」


(原文 03/30/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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