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Google 打入 “Hate Crime Act”,出現這張圖,蠻有趣的



因為似乎有朋友對於「反仇恨法」並不是很了解,並且對於法律本身的象徵與實質意義,僅有很模糊的概念。想更清晰理解為什麼同志們需要被包括在被保障的範圍之內,請參考下面 Maurice 所著的這兩篇從法理出發而寫的文章,希望能夠幫助大家更明白:

 


1. 「同性戀者與仇恨犯罪的立法芻議」

2. 「他們在仇恨與歧視中獲得救贖?」

 


目前美國的反仇恨法,保障了種族、性別、宗教信仰等等歧視,但就只有將性取向排除在外,所以同志們是並沒有受到保障的。

殺人是一定有罪的, 但反仇恨法還需要更進一步的避免殺人這樣嚴重的犯罪發生,並且預防仇恨的大環境形成,故希望能夠進一步規範
「仇恨的言論」、「仇恨的行為」等等。因為就是由這些小地方開始,一言一行、一點一滴累積而成,對於他人的輕視,以及對於他人的憎恨,漸漸形成。就如恐怖分子訓練自殺炸彈客,也是從小開始灌輸「恨美國」的觀念,當這些觀念在小孩心靈中根深蒂固,並且盤踞不去,恨久了,要動手殺人自然就不成問題。

像之前寫過的,1999年發生在加州的
「兄弟計謀午夜槍殺同性戀伴侶」這個實例,就可以看出來從小被煽動仇視社會某部分族群的人,會變成怎樣的冷血。當然還有2007年,就是今年夏天在加州被殺的那位男同志(詳見此文),凶手就是因為從小其教會不斷的灌輸與教導仇恨同性戀的思想,一點一滴累積下來,最終導致如此憾事。

但叫人心寒的是,都已經鬧出人命了,該教會依舊表示不會停止教導信徒要仇恨同性戀的傳道。

所以希望能夠以法律規範的,不只是對於人身的滋擾,以及對生命的威脅,亦包括以各種手段煽動、教導、鼓勵、強迫、灌輸各種仇恨思想與行為的個人或團體。

因為那些言行,是仇恨的種子,是日後鮮血、淚水的根源。

如果今天社會大眾看到走在路上的亞洲女人就說是 A片中的 Asian Bitch,愛舔大白屌叫聲又淫蕩(我在A片網站PornoTube.com上看過許多類似的影片評論,說他睡過的每個東方女性都是一樣賤;有興趣的朋友可以自己去找),相信亞裔的民權團體,以及非亞裔的女性團體,甚至其他族裔的團體,甚至同志團體,都會出來打抱不平,但為什麼對於同志被污辱卻眼不見為淨呢?

如果老師在課堂上教大家「胖的人都是豬投胎的,一輩子沒出息」或是「醜女是因為祖宗做錯了事這輩子才長的這麼醜」、「中國人都陰險狡詐不可信賴」,相信大家也都會制止這種錯誤觀念,但為什麼對於同志被污名化,卻要不聞不問呢?

更甚的是,上面的頂多是「嘲弄」罷了,但對於同志的辱罵可不是那麼樣輕鬆,而是真的叫人去
的。打個比方來講,聖經利未記就這樣說:「男人若與男人苟合,像與女人一樣,他們二人行了可憎的事,總要把他們治死,罪要歸到他們身上。」不要小看宗教的力量,也不要小看教育的力量,從小信奉這樣信仰的孩子,又怎麼不會認為同性戀是真的該死呢?

 

 

電影「Cultural Learning of America for Make Benefit Glorious Nation of Kazakhstan / 芭樂特:哈薩克青年必修(理)美國文化」以假裝拍攝紀錄片的型式,無意中讓觀眾聽到許多真心話。其中有一幕是 Borat 跑到美國中西部參加騎牛(馬?)大賽。在要上場前,他跟一個人在聊天,假裝從落後又保守地區來的 Borat說到:「在我們國家,同性戀是要受絞刑的。」而跟他聊天的那位先生居然笑笑的回答:「這就是我們在這裡正嘗試推動的。」(This is what we are trying to do here)

我看到那一幕,其實是從心一路寒到骨子裡。因為知道他說的是他的真心話,也因為他居然說的面不改色。

就是這樣充滿恨的大環境,需要被改變呀。

而且如果長期折磨一個人,用言語、用精神、用恐懼,長時間的凌辱他,將一個人羞辱到讓他去失去生存的意志,雖然沒有主動殺人,但也是仇恨犯罪。的的確確,中外都有許多青少年因為被這樣凌辱而輕生,不是嗎?不管是不是有計畫的、有規模的、長期性的營造對某些人的仇恨,都是不對的。

而對於同志來講,有些話語跟行為已不僅僅是「刺激」或「羞辱」而已,而已經是「仇恨」的範疇了,亦就是所謂的「Gay Bashing」。

例如老師在學校中引用聖經的話咒罵比較娘娘腔的小朋友,並且還要他當著全班同學大聲朗誦聖經,並且與同學們一起取笑他是「變態」、「不正常」。或是因為你是Gay 所以將你退學,
這些都是真實發生的案例,但卻都不受到現行反仇恨法的保障。像這樣導致真實傷害的言行,是不應該被鼓勵的,相信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原則下,針對傷害性、並且造成傷害的言行,都還是需要立法規範的。

 


這是教會的宣傳車,上面寫著「聖經是真理,同性戀是性變態」等字眼,並且故意停在博物館前面,要讓前去參觀的小朋友們都看到。


仇恨是學習而來的,整個社會的風氣與成長的教育環境,若充滿了仇恨,充滿了仇恨的言論與舉止,孩子們自然就會長成心中有恨的成人,並且進一步以攻擊仇恨對象作為發洩;攻擊包括肢體層面、精神層面、法律層面、政治層面等等等。

而且不只是小孩子,在每天的耳濡目染之下,成年人的心態與觀念,亦會受到影響與變化。

現在並不是要「為同志立一部法」,而是希望在現行既有的反仇恨法上頭,「將性取向加入」。因為現在保障了種族、性別等等,但就是將性取向排除在外。

期望對於「反仇恨法」還不是那麼明瞭的朋友們,可以參考下面 Maurice 的兩篇文章,以了解這項立法的需要性與迫切性。

 

1. 「同性戀者與仇恨犯罪的立法芻議」

2. 「他們在仇恨與歧視中獲得救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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