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國際中心綜合報導】

名自知染上愛滋病毒的加拿大男子在沒有盡到警告義務也沒有採取保護措施與多名婦女發生性行為後法院上周裁定他謀殺兩名婦女、性侵其他受害者的罪名成立。


52的亞奇加Johnson Aziga1996年就知道自己是愛滋病毒HIV帶原者根據公共衛生令他有必要將病情告知有意成為他伴侶的人。亞奇加成為第一個因罔顧後果散播病毒並以謀殺罪名遭定罪的加拿大人。


亞奇加為烏干達出生的加拿大人為安大略省漢彌爾頓居民。亞奇加共與13名女性從事不安全性行為其中有7人經檢驗已感染愛滋病毒2人死於與愛滋病相關癌症分別於200312月與20045月死亡。其他性伴侶雖暴露在染病風險但經檢並未感染愛滋病毒。


檢察官席亞接受「渥太華公民報」訪問時表示「這對創加拿大先例因為我們現在有一起因散布愛滋病毒遭一級謀殺罪定罪的案例。」


以往加拿大已有數個法院判決未告知性伴侶自己是愛滋病毒陽性反應患者即算並未真正取得對方同意而與對方發生性關係。據此亞奇加一案的法官判決亞奇加是謀殺兩名婦人而不是較輕的殺人罪名。亞奇加於20038月被捕2005年法官認為證據充分亞奇加必須受審但案件審判日期一延再延。


被告律師在審判時辯稱亞奇加情緒低落且身體有病並無意危害他人性命。受害者則表示若知道亞奇加染上愛滋病毒不會與他發生性行為。


亞奇加並非因讓他人曝露於愛滋病毒而受審的第一個加拿大人。之前安大略省倫敦市居桑庸加因此被控性侵等罪但未判刑前他即已死亡。

2009/04/07 聯合報】

 

 

新聞原文來自「聯合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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