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北縣蘆洲市民李承恩前年邀約兩名女網友唱歌趁機下藥迷昏帶往賓館逞慾光兩女衣物們的身分證各自放在下體前邊錄影、邊性侵。板橋地院昨天將李重判十七年有期徒刑。

判決書指出李承恩四十一有恐嚇前科前年十月以「阿偉」名義邀約十五、十七的兩名女網友到KTV唱歌事先在綠茶飲料FM2稱等一下要喝酒喝酒前先喝綠茶可以解酒兩女於是將綠茶一飲而盡。

兩女後來昏迷不醒被李承恩載往賓館光衣物擺。李承恩把兩人的身分證各自放在下體旁標示身分再模仿A片情節性侵兩女還拿被害人的手機錄影及拍照共錄了四段影片過程中被害人毫無反應直到事後被李承恩載往某家茶店才逐漸甦醒。

被害人後來在自己手機中看到遭性侵的影片才知遭辱但李承恩竟然還傳簡訊給被害人自稱「真誠對待的阿偉」邀約見面。

原本檢方依強盜強制性交罪對李承恩求處無期徒刑但法院調雖然兩女指述各有財物損失但無法證明是李所為最後依妨害性自主罪判處李承恩有期徒刑十七年。

2009/04/02 聯合報】


 

 

新聞原文來自「聯合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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