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志明台北報導】屢次報考警察落榜的朱振榮,扮起真警察網路巡邏,誘出援交妹恐嚇做愛換免罪,帶往賓館強姦、猥褻,還在被害人脖子「種草莓」宣示「戰功」,共十一人遭淫辱。板橋地院依一罪一罰分別論罪累計四十二年徒刑,但認定他逼姦過程未另施毆打等暴行,合併執行刑期僅判囚十九年。


惡性重大
種草莓之狼朱振榮共強姦十女、猥褻一女,檢方認定惡性重大,依一罪一罰求刑一百三十八年徒刑,雖法官只判囚十九年,但他仍是前年《刑法》修正採一罪一罰後,連續強姦犯重刑論罪的第五名;判最重的是婚紗之狼林坤亮,他迷姦六名女子並劫財,一審判囚三十年。 


網釣援交妹賓館硬上
朱振榮在審理期間拒不認罪,還表示:「我唯一做錯的是沒給錢」。昨天下午,朱聽判得知判囚十九年,馬上改口向法官說:「我已學到教訓了,希望法官讓我交保」,但法官仍裁定還押。
現年二十七歲的朱振榮原為超商店員,也是北縣三重市的民防義警,他嚮往當警察卻屢試不中。前年五月二十六日,朱在「豆豆網路聊天室」誘出一名高二援交妹,對方一坐上他的轎車,朱就拉開外套露出警察制服,打開副駕駛座置物箱秀出警帽,揚言逮人,但又稱若同意嘿咻就可免罪,被害人隨即被帶往賓館,遭朱用性器磨蹭下體得逞。


有了這次經驗後,朱振榮的膽子變大,同年七月至十月間在網路釣出十名援交妹,他亮出民防識別證、中國警徽、露出繡有警徽的上衣,宣稱要法辦,讓被害人無法考大學,甚至將援交妹載到台北市刑警大隊大樓前,指著七樓說:「我就是在那裡工作的警察!」還有次途經掛有黃色封鎖線的不明刑案現場外,還糊弄說要把對方囚禁在命案現場。 


被害人男友報案揭露
被害人因怕援交曝光,均被朱振榮帶往賓館強姦,完事之後,不少被害人還會被朱強吻頸部「種草莓」。事後因一名援交妹向男友泣訴遭警察強姦,兩人到台北市刑警大隊理論,內情始被查出。
法官將朱振榮強制性交十人部分,個別論刑五年六月不等,合計三十七年六月;強制猥褻一人論刑十月,冒用公務員而行使職權則是三年八月,累計刑期共四十二年,但考量他犯案過程無毆打被害人等其他暴行,判決合併應執行刑期為十九年。 


新聞本文來自「蘋果日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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