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報記者何祥裕台北縣報導】

 

北市一名高中女教官前年子丈夫認為許久未與妻子行房來小孩驗DNA發現自己真的戴了綠帽一狀告上法院女教官卻供稱因一時心煩到公園隨便找男人性交才懷孕。板橋地院判決女教官要賠丈夫六十萬元。

女教官「一時心煩就到公園隨便找個男人懷孕」的令法院人員聽得瞠目結舌不禁懷疑女教官是否有隱情因而了個「隨便」的理由。本案刑事部分在檢方偵檢察官也曾詢問女教官懷孕的細節不願回答而且激動地當庭大哭。

法院調女教官在九十六年八月下一子丈夫卻沒有絲毫喜悅之情。因女教官的丈夫推算受孕時間確認那段時間兩人沒有行房便找機會先後帶孩子到醫院及調局做親子鑑定都驗出與他沒有父子關係。他先向法院提起否認子女之訴獲勝再控告妻子通姦及索賠。

檢方訊問女教官究竟與何人通姦女教官不是外遇而是在九十五年十一月某日因為心情不好到住處附近的公園隨便找個男人到廁所做愛才懷孕。

雖然女教官的法令人難以置信但因堅持這個檢察官也無可奈何。檢方將起訴後法院判兩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女教官丈夫同時向法院請求損害賠償要求妻子賠償兩百萬元。女教官以狀紙表達自己當時是「無心之過」而且事發後不止一次向丈夫道歉、協調但丈夫卻要求天價賠償根本無力負擔。

2009/02/05 聯合報】


新聞原文來自聯合報


所以異性戀者都是性變態,

應該改邪歸正成為同性戀者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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