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ack 上週到 San Francisco 玩了幾天。因為他是在加州執業的(他的律師執照是加州的),所以在加州住了幾年,他一直對於 SF 有特殊的感情。


(這篇原本是2005年10月30號寫在新聞台上的,現在才搬過來)

他喜歡那邊的氣候,也覺得西岸的人比東岸的人要來的 nice,也在那邊交了許多好友。當然一開始我也有點擔心,怕他迷失在SF那種繁華都市,也忍不住想他是否來一趟 EX 之旅有點吃味,可是這個人畢竟心思細膩,看出我心底藏著事,不但在出發前說明年若還有加州之行,我們或許可以一塊去,又在旅途中每天乖乖的算好東西岸的時差打電話回來報告當天經歷、明日行程,跟誰出去、即將跟誰見面等等。朋友V在線上聊天時,驚呼「那是個出軌的城市,你怎麼讓他一個人去」,我笑笑的說「出軌是看人不是看城市的吧」,還調侃他「像你的話,就算到窮鄉僻野也可以出軌吧」,他馬上很興奮的說「你不知道,那些莊稼漢身材都好好,好性感唷」。

不過 Jack 的確需要這樣輕鬆一下,暫時遠離工作、家庭、我想也包括感情。他平常的工作壓力很大,而且又律己甚嚴,覺得自己身為主管要身先士卒,早上不到八點就到公司,晚上七、八點才下班,所以真的需要一些獨處的時間。其實我想,當他的下署可能也壓力頗大吧!

上週他回來DC,不過兩人平日都要上班,所以依舊是等週末。沒想到我週三開始發燒(那天突然冷起來),到週五都還暈暈的,所以instead 我去他家,他週六搭地鐵來找我。

出發去加州前一起吃晚飯,他有問我要什麼禮物。我說千萬不要是上面寫的大大的「I Love SF」之類的 T-Shirt 或馬克杯,連寫著「I Left My Heart in San Francisco」的東西都不要,那種東西拿回家沒什麼用,又不漂亮,要的話也要是舊金山的特產(講完之後我自己也想不起來舊金山應該有什麼特產,誰知道呀)。他露出為難的神色,然後繼續吃他的義大利麵。之後我就忘記這件事,反正沒有禮物也沒關係,幹麼亂花錢;事實上,在吃完飯要走之前,原本還想搞浪漫說:「I don’t need any gift, just you come back to me」,然後再深情一吻。不過一向拘謹的他,當然沒有允許我這麼做。(真是的,我以前跟 Eric 在公車站牌都可以親親的)

週六早上我大病初癒的到地鐵站去接他來我家。一進我房間,他就很興奮的打開包包,把禮物一件一件拿出來。首先是一隻泰迪熊。這就有點stereotype,好像Gay就是要送小熊,心裡有點暗想「真沒創意」。不過小熊真的很可愛,而且他是在 HRC(Human Rights Campaign,爭取同志平權的組織)的店裡買的,所以小熊的衣服上還有HRC的標誌,這就很特別了。不過DC也有HRC的(當然,政治首都耶,當然要有人權遊說團體)。接著是一件 T-Shirt,也是HRC的,上面寫著「SF,The Castro,69」,這就是我們這邊HRC store買不到的。不過這時此人又很煞風景的流露出節省本性,說:「我買的是圖案最簡單的,因為多一點圖案的都比較貴,這件最便宜。」

好吧,看在他還費心去挑選禮物的份上,算了。

接著,他又拿出一桶 Ghiradelli 巧克力粉,以及一盒 Ghiradelli 巧克力。他說,這就是舊金山的特產了-- Ghiradelli 巧克力。而他知道我最近正迷上烤蛋糕,尤其是巧克力蛋糕,所以巧克力粉是讓我烤蛋糕用的,另外那一盒則是讓肥死人不償命也要吃巧克力的我大飽口福的。這時我就真的很感動了,因為這個禮物表示他是有在用心的!

巧克力我還沒吃,不過小熊已經坐在床頭了,剛剛中午被某人堅持我病體初癒一定要午睡時,也已經抱著睡了。今天晚上氣溫依舊很低,但流著鼻涕打鍵盤的我,卻感到一絲絲的暖意。即使不是多麼名貴的禮物(都已經被送禮物的人自承是最便宜的了),但它們依舊是最好的禮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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