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ff 是來美國後的第一任男友,自2003年十二月開始交往,到2004年八月分手。回頭再看這些文章,還是只記得美好的部分。總忘記難過的事,或許這是我樂觀的天性。)



在『Queer as Folk』第一季第九集當中,在經過一次慘痛的,並且發現雙方真的差異太大的聚餐之後,我最喜歡的 David 對我最喜歡的 Michael說:『I want you to move in with me。』

現在文森也面臨類似的難題。

談過幾場戀愛,有時在男友家過夜,但從來沒有跟心愛的人住在一起過。傑夫現在住在巴爾的摩,離文森住的華盛頓特區開車還要一個小時,但是傑夫的辦公室又在華盛頓特區,所以在認識我之前,他若是沒有開車來上班,就是坐火車再換公車(傑夫的節儉以後再述),回家的時候也是一樣;來回的時間很可觀。

自從我們在一起之後,傑夫有時可以待在我租來的公寓,這也是我們唯一能夠溫存的時刻。有時他會多帶幾套衣服放在我家,所以上班時可以替換。但他還是不能常常呆在這裡,因為所有的生活必需品、上班要用的文件等等,都還是在巴爾的摩。文森也常常會想,若是能夠住在一起,該有多好。不過傑夫已經在巴爾的摩有了房子,所以就當時的情況而言,若不是文森畢業之後,會到巴爾的摩工作,也不太有可能住在一塊。

有時傑夫會說他以前的大房子。有許多書(因為他喜歡閱讀),有許多的陶器(因為他喜歡收集)。說到現在的小房子時,都是『又髒又亂』,『整修中』,以及他急著要將這房子脫手。我有問過他賣掉之後,要怎麼辦,他說就到DC來租個房間(或房子?),上班也方便。

前兩天文森跟朋友吃飯時,傑夫很興奮的打電話過來,說有人來看房子,還出了不錯的價錢。文森雖然心裡很為傑夫高興,卻也忍不住在想,那之後呢?

如前所述,傑夫從沒說過他搬來DC就是要兩個人住在一起,我也從來沒有問過他這個問題。只有一次討論的議題十分接近。因為我現在租的房間六月底就租約到期,所以三、四月時,我有跟傑夫討論過,究竟是要搬到便宜的地方,還是繼續租下去。若要搬到便宜的地方,就一定是跟其他人合租;或是分租一間 One Bedroom,一人睡客廳,一人睡房間,要不就是去住 House,跟幾個人共用客廳、浴室等等。無論如何,這一定會影響到我跟傑夫的相處,不可能再像現在一樣可以拉著手看電視,或是在沙發上磨繒來磨繒去。其實我故意跟他討論這件事,也是想看看他會不會提出住在一起的要求。傑夫露出有點為難的神色,問我為何要搬。討論的結果是為什麼不等到我畢業,找到工作,確定工作地點之後,再搬去辦公室附近,也省的半年後又要再搬一次家。這是一個很合理的推論結果,但當然不是我想聽的。

對於傑夫的反應,我的解釋是他並沒辦法知道房子何時可以整修好,並且賣出(那時才三、四月),當然也不可能就決定要搬到DC,也不可能考慮住在一起的事。而事實上,住在一起也會衍生許多的問題,說不定好好的兩個人,住在一起之後反而逼到分手的下場。而住在一起也是另一種關係的開始,我想他還沒下決心到這個地步。

而我呢?我想好了嗎?

要叫我問,也不是不能;我並不是真的小女人心態,一天到晚要看老爺臉色做事,苦苦等候被『娶回家』,締結絲蘿。但我真的準備好承受這些責任了嗎?說出『我的家就是你的家』,需要多少的勇氣,以及信心?

如今情勢已經水到渠成,我的租約到期,他的房子有了買主,下一步要怎麼走?

乾脆,下一次傑夫來的時候,我就把那一集『Queer As Folk』播給他看好了?!





(David 與 Michael 一直是我覺得 Queer As Folk 當中,最登對的一對;而他們兩人也一直讓我想起我跟傑夫 --- 相差十歲,一個已經有了事業,一個還正在徬惶起步,跟我們真的很像。下面連結可以看一下這甜蜜的兩人。而他們的結局是 David 一位家庭因素必須搬到 Cleveland 一年,Michael 原本要跟去,到最後卻因為某些因素只好留在 Pittsburg。說實在,這兩個城市也不算太遠,但一段感情,也就這樣沒了……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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